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函[2015]316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严格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对我部专项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行业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发展,保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我部决定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6号)进行修订。现将该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及修订说明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并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及其电子文档反馈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左文浩应利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电子邮箱:ying.li@mep.gov.cn
联系电话:(010)66556405,66556408
传真:(010)66556428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