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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查处一批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
发布日期:2015-03-11 访问数:5654次   来源:
环境保护部查处一批环评机构和从业人员

    环境保护部今日向媒体通报对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不符合资质条件的环评机构、环评技术人员的处理情况。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程立峰说,根据近期开展的对全国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专项执法抽查和公众举报核查结果,环保部决定对存在各类问题的63家建设项目环评机构和22名环评工程师分别作出了取消资质、缩减评价范围、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等相应处理。其中,对从业行为不规范、工作质量差的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41家机构限期整改3至12个月和通报批评;对因提供虚假资质申请材料的济南大自然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等8家机构不予批准环评资质,且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对环评工程师数量达不到要求的通化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等14家机构取消环评资质和缩减评价范围。具体处理情况已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公布。

程立峰表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源头预防建设项目污染和破坏生态最重要的一项环保法律制度,而环评机构编制的环评文件是环评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技术支撑。新修订的《环保法》特别增加了对环评机构弄虚作假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法律责任。近两年来,环保部连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环评机构管理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发挥与地方环保部门上下联动监管,先后分五批严肃处理159家违规环评机构和169名从业人员,但一些机构和从业人员仍不汲取教训,顶风违规从业。有的采取不法手段承揽业务,有的粗制滥造蒙混过关,有的出借资质挂靠人员,有的不负责任弄虚作假。这些行为不彻底铲除和杜绝,将影响环评制度有效性,危害环保事业,威胁环境安全,破坏社会诚信。

程立峰说,在进一步加强环评机构监管方面,下步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求所有具有环保部门背景的环评单位全面退出建设项目环评技术服务市场,彻底解决“红顶中介”问题;二是近期将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严格规范从业行为,授予地方环保部门对环评机构更大的监督管理权限,加强并细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规定;三是全面公开环评资质受理、审查、审批信息,全面公开环评机构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全面公开对违规环评机构和人员处理信息;四是环保部将组织新一轮环评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对专项检查、日常管理和公众举报中发现的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欢迎广大公众对环保部门的工作进行监督,对环评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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