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2008年12月下旬进行山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证书专用章的统一换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章范围:
凡具有山东省建设厅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及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的驻鲁单位均属此次换章范围。
二、换章要求:
各市属勘察设计单位须由市建委(建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统一办理换章事宜,不接受各市属单位独自办理换章事宜。无主管部门的省直勘察设计单位自12月15日开始随时换取。换章须带原旧章,以旧换新。换取新章的单位须办理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责任保险,并已交纳08年及以前协会会费。
三、换章时间:
自12月15日至31日的工作日内(19日上午除外),将按时间顺序换发各市、厅局所属单位的证书专用章(详见附表)。
望各市、省直主管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所属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专用章的换发工作。
来源:山东勘察设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