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环函〔2008〕666号
各市环保局,各县(市、区)环保局,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轻项目建设单位负担,服务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省环保局审批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范围及要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环保局审批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受理范围及要件.doc
来源:山东省环保局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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