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鲁宁线(齐河、长清、肥城、宁阳、邹城、薛城)城区改线及部分站场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鲁宁线(齐河、长清、肥城、宁阳、邹城、薛城)城区改线及部分站场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德州、济南、泰安、济宁和枣庄5个地市,临邑县、齐河县、长清区、肥城市、宁阳县、邹城市、薛城区7个县区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管道储运有限公司邹城输油处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7月5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葛经理
联系电话:0537-326393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