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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表(试行)
发布日期:2018-06-14 访问数:8222次   来源:

       

建设单位
昌邑市青阜盐业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昌邑市青阜盐业化工有限公司青阜盐化溴素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监测单位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监测时间
2017.10.11-2017.10.12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
(对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说明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的建设情况,并确定是否符合上述标准要求)
 
设置固体废物暂存间,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储存,设置固体废物标志牌,符合 上述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运、处置情况
(说明固体废物的转运、处置及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要特别说明,不能遗漏)
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硫磺包装由厂家回收处理,散落的硫磺回用。
 
 
 
 
其他补充说明事项
 
承诺
以上各项申报内容真实、准确,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昌邑市青阜盐业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名称)承担全部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环保部门验收意见
昌环验固     
同意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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