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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制定土壤治理修复规划 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发布日期:2017-02-23 访问数:6662次   来源: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董若义

山东省政府日前印发《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在全面梳理国家“土十条”各项任务要求,分析查找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关键问题的基础上,山东省提出了土壤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有关要求,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指明了方向。

建立省、市、县3级土壤预警和应急监测体系

《方案》提出,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今年年底前,完成国控和省控监测点位设置,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各地可根据实际增设点位,增加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2020年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省、市级和重点县(市、区)环保部门应具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所有县级环保部门应具备土壤采样与制样能力,为此,各级每年要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

建立省、市、县3级土壤预警和应急监测体系,各级政府及企业编制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预案和方案中要包含土壤应急监测内容。对重点监管企业(区域)布设预警监测点位,开展加密监测和数据分析、预报,采取“趋势预警和超标预警”的模式,开展预警监测和预报。

严控新增污染土壤,强化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

《方案》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对未利用的土地要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开展巡查,合理开发利用。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向滩涂、盐碱地、沼泽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企业对现有土壤污染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不得建设除节能减排、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以外的其他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开工手续。自今年起,有关市、县(市、区)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

对已污染地块,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今年年底前,制定山东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探索适合本地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对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的要依法进行追责。

明晰责任主体,将与17个市签订目标责任书

《方案》明确,地方各级政府是《方案》的实施主体,要制定并公布具体工作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部门任务分工,实行定期调度督促。山东省政府将与17个市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

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环保部门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农业、住建、国土、林业等部门分别负责农用地、建设用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林地湿地管理保护等各类土地利用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方案》要求,有关企业要落实治污责任,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各级环保部门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对严重污染土壤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进行挂牌督办。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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