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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本轮重污染天气将持续至7日左右
发布日期:2017-01-03 访问数:10546次   来源:
    据新华社北京1月2日电(记者高敬)记者2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预计3日至7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物扩散条件整体不利,重污染天气过程将维持。8日夜间起,受冷空气影响,空气质量自北向南逐步改善。
 
  目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陕西省共72个城市启动或维持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预警。各省市累计出动执法督查人员4万余人,巡查各类企业、工地3万余家次,检查各类车辆6万余辆。各地发现并处罚违规企业、工地500余起,处罚违法违规车辆1万余辆。
 
  环保部10个督查组继续对重点城市开展督查发现:
 
  部分整改措施仍未落实。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一无证石料场,在2016年12月31日检查时未按要求停工,且拒绝环保部门检查。当地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予以处罚,对责任人进行拘留,并责令对其取缔。但1月1日督查组暗访时发现,该石料厂仍在间断进行运输作业。唐山市政府仍未全面落实“省道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行驶”的要求。
 
  部分企业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衡水市诚信合金有限公司、河南新乡市川崎化机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唐山市瑞丰钢铁有限公司、济南市济阳县山东紫燕食品有限公司等。
 
  部分企业减排措施形同虚设。保定市竞秀区三联纸业公司将备用锅炉纳入为应急减排基数,达不到减排效果。德州市武城俊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应急预案停限产名单中,但未制定应急减排预案。
 
  各督查组已督促地方政府依法调查处理,落实整改要求。
 
 
研究:“三北”防护林对大气污染物有吸附和清除作用


 
  兰州大学科研人员的一项最新研究成果显示,“三北”防护林工程对我国北方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PM2.5具有一定的吸附和清除作用。此前,国内对“三北”防护林工程是否对大气污染物有吸附和清除作用缺乏系统的研究。
 
  基于长期数值模拟和观测研究,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马建民和其团队科研人员分析得出,与1982年相比,2010年“三北”防护林工程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吸附和清除作用增长了60%。“如果按计量单位算,‘三北’防护林在1982到2010年期间对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吸附和清除达到了110万吨,其中‘三北’防护林的华北片区占总清除量的50%左右,可见‘三北’防护林对改善北方空气质量的意义。”马建民说。
 
  同时,研究发现,和1982年相比,2010年“三北”防护林工程对PM2.5的吸附和清除能力增加了30%。马建民介绍,自1999年到2010年间,该工程清除了我国北方约3000万吨的PM2.5,其中清除最多的地区是华北片,清除量达到PM2.5总量的0.9%。
 
  团队成员、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黄韬博士介绍,“如果没有‘三北’防护林工程,三北地区对有机污染物的吸附或清除作用就会降低30%,对强致癌物苯并芘的清除将会降低50%。苯并芘是PM2.5中的主要有毒物质。”
 
  他们预测,“三北”防护林工程到2050年建成时对有机污染物的吸附和清除将继续增长。其中,对强致癌物多环芳烃的吸附和清除作用较1990年相比将增长1.9倍。研究也发现,“三北”防护林工程在吸附和清除大气污染物的同时,也排放了一定数量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异戊二烯。异戊二烯是PM2.5和臭氧的前体化合物。
 
  相关研究成果已发表在《环境污染》《大气化学与物理》《环境科学与技术》等国际权威期刊上。
 
  “三北”防护林工程是我国在西北、华北和东北建设的大型人工林业生态工程,占我国陆地面积的42.4%,旨在改善生态环境。
 
  科研人员建议:在“三北”防护林工程接下来的建设中,相关部门应考虑到不同树种对大气污染物的吸附和清除作用以及对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作用,宜选择耐旱、耐寒、既有利于吸附和清除大气污染物、又能减少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生物排放的树种,以更好地发挥该工程的相关作用。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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