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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通报2016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 结构调整压力仍大 “水气”提升面临挑战
发布日期:2016-11-04 访问数:1861次   来源:

□ 本报记者 王亚楠 
  本报通讯员 张素华

  今年6-8月,省政府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活动。11月2日,省政府通报此次专项行动检查情况,对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给出处理意见。
    截至去年底仍有6市
煤炭消费未能“由增转降”

  检查发现,有的市煤炭消耗减量替代工作进展较慢: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17市仍有6个市未完成煤炭消费“由增转降”目标任务;部分电解铝企业瞒报能耗数据问题,新增而未纳入统计的煤炭消费量高达4000多万吨。
  目前,全省轻重工业比例接近3∶7,电力、钢铁、化工、石化、有色、建材等六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32%,能耗占比为70.8%,煤炭消费占比达到84.9%,长期形成的产业结构偏重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同时,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进展缓慢,特别是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水泥、平板玻璃等重污染行业企业多数为地方骨干企业,体量规模较大、用工人数较多、资产处置难度大。有的地方非法和违规化工企业化工项目全面清理整治工作进度不快,一些企业整改进度较慢。
  通报要求,各市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认真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做好化解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和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的工作。
    连续两个月“气质”同比
恶化的市,省政府约谈

  检查发现,“气质”提升的基础仍不稳固,改善的幅度和预期仍有差距。通报特别提出,今后,对“气质”连续2个月同比恶化的市,省政府将约谈有关市政府主要责任人;对连续3个月同比恶化的市,由省环保厅对其涉气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
  检查发现,工业企业外排废气超标情况仍然较多。6、7、8月份,省控以上废气超标企业分别为30家、27家和24家。其中,济南市玉泉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淄博市鑫港燃气有限公司、淄博市傅山焦化责任有限公司、济宁市山东济矿民生煤化有限公司、济宁市青岛钢铁集团兖州焦化厂、泰安市山东中华发电有限公司石横发电厂、威海市蓝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市泰山焦化有限公司、聊城市山东信发华源铝业有限公司、滨州市山东盛和热电有限公司、菏泽市锦江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外排废气超标问题严重。对检查发现的超标排放的企业,责成有关市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追缴超标排污费;对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停产整治等处罚措施,并暂缓审批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水环境再上台阶遇考验

  今年以来,我省水环境频现反弹,水环境再上台阶遭遇考验。
  根据通报,今年6、7月,省控重点河流主要污染物COD、氨氮平均浓度均同比出现反弹;8月省控重点河流氨氮平均浓度同比出现恶化。劣五类断面不断反复。其中,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断面、枣庄市北沙河王晁桥断面、日照市付疃河大古镇断面6、7、8月份均劣于五类,其中,根据最新数据,济南市小清河辛丰庄断面9月仍劣于五类。通报要求,对省控河流断面水质超标的县(市、区),相关市政府要认真组织整改,省环保厅对有关县(市、区)实行涉水建设项目区域限批。
  根据通报,6、7、8月份,省控以上废水超标企业分别为12家、10家和15家。其中,青岛光大水务运营有限公司麦岛污水处理厂、枣庄市薛城区城市供排水总公司、烟台市龙口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潍坊市渤发污水处理厂、日照市山东美佳集团有限公司、滨州市鑫元水务有限公司等18家涉水企业外排废水超标问题严重。对废水超标排放的企业,有关市环保部门要依法立案查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追缴超标排污费;对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停产整治等处罚措施,并暂缓审批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另外,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等方面,省政府也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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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违规建设项目74%完成整改 固废处置短板亟须补齐

  □记 者 王亚楠 
   通讯员 张素华 报道
  本报济南11月2日讯 据今天省政府对今年全省环保专项行动检查情况的通报,截至2016年8月底,全省7019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中,已有5173个项目完成整改,完成率为74%。
  据悉,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进展较慢的市,省政府将约谈相关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纳入全省清理整顿清单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今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实行停产整治。
  在通报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作为单独一个部分出现,主要通报了在工业固体(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城乡生活垃圾、危险化学品、废弃矿井5方面发现的问题,暴露出固废处置这个环境治理的短板亟须补齐。
  通报要求,对涉危险废物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相关市环保部门要认真查处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实行停产整治;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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