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大气函[2016]1589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系列决策部署,我部印发了《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明确了有关环境保护的工作要求。为扎实推进文件要求的各项工作,请你厅(局)组织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已出台的配套文件,部门分工等工作部署等。
二、钢铁行业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或不达标企业,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三、关于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的相关意见及建议。
上述情况请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16年9月9日前报送我部。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大气司 卢璐
电话:(010)66556865
电子邮箱:lu.lu@mep.gov.cn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6年9月2日
来源:国家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