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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继续扩展部分地区空气监测点位仍不足 监测点缺失不利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
发布日期:2016-07-05 访问数:7283次   来源: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包括直辖市、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这是不久前发布的2015年度中国环境状况公报透露的信息。
  近日,环保组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也发布了多份与空气质量有关的报告或地图,其中,全国空气质量监测点分布全图在对我国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继续扩展给予高度肯定的同时,指出,“部分空气污染较重的地区,监测站点的布设依然较为稀疏,部分重污染地区甚至还存在大片空白”。
  “特别是,京津冀周边的山东以及河南的一些地区出现大片空白。”IPE主任马军近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区域大多是人口稠密、空气污染较重区域,空气监测出现大片空白不利于保护公众健康,对于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和联防联控也会带来不利影响。

                                     京津冀每个区县都有监测站点
  合理的空气监测点位布设,是准确掌握空气质量现状和变化趋势、客观反映空气污染对人类生活环境影响的基础。据马军介绍,为了准确评价全国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分布情况,他们从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空气质量发布平台收集了所有国控、省控、市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绘成了全国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分布图。
  根据IPE绘制的全国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分布图显示,中国空气质量监测网建设继续扩展,与2014年相比,设立在区县、县级市的空气质量监测站显著增加;同时,监测站点特别密集于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作为空气污染重点防控地区,监测站不仅遍布中心城区和县级市,而且几乎布设到了每一座县城。
  据马军介绍,京津冀地区空气站点特别密集。京津冀三地每一座城市,主要城区都有较密集的监测点,尤为突出的是三地的每一个县都至少有一个监测点覆盖。马军认为,作为空气污染重点防控地区,京津冀地区监测站点的广泛覆盖,有利于公众知情和区域联防联控。
  不过,IPE也指出,京津冀部分地区属人口数量很大的地区,监测点位的数量依然较为有限。事实上,从IPE的评价发现,从监测站点的数量看,京津冀已经被其他一些地区超越。IPE说,上海、广州、潍坊后来居上。
  据介绍,目前,上海市有52个监测站,广州市有51个监测站,潍坊有38个站点,北京目前有35个监测站。

                                     津冀与山东之间区域存在空白
  “部分空气污染较重的地区,监测站点的布设依然较为稀疏,部分重污染地区甚至还存在大片空白。”IPE绘制的全国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分布图显示,京津冀与山东均属于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密集分布的地区,而在这两大区域间,却存在一块显著的空白。
  在马军看来,地处重污染区域的京津冀周边地区的空白应该引起重视。
  据他介绍,空白区域主要包括德州市和济南市下属的县城。其中,德州市除德城区和陵城区有监测点分布外,其下属的平原县、宁津县、庆云县、临邑县、齐河县、夏津县、武城县、禹城市和乐陵市这9个县级行政单位均无任何监测站点,成为空白区域的主体。
  据IPE介绍,德州市总人口为583万,其中市区人口为120万,作为一个全境皆为平原区的城市,其大量居民居住在下辖县内。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信息,过去两年,德州以及济南市均不止一次进入全国空气质量“十差城市”,同时,“作为京津冀和山东之间的过渡地带,德州市属于京津冀及周边大气域内”。马军说,德州市各县空气质量的全面监测和发布,对于保护下辖县域内大量人群的健康,对于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和联防联控,都具有重要作用。
  马军表示,除德州、济南外,山东省的济宁、烟台和日照等地也存在较多监测站点空缺。
  “与山东省相比,同样与京津冀毗邻且污染较重的河南省,其空气质量站点的缺失就更为显著。”IPE表示,包括省会城市郑州在内,河南15个市的空气质量发布均存在县级空白点,仅有的例外是焦作和驻马店。
  IPE说,成都、重庆、乌鲁木齐等空气污染较重城市监测点位也存在不足的状况。“其中重庆市特别突出,除重庆市区外,其52784万平方公里内分布的31个下辖市县没有一个空气质量监测站。”马军说。

                                    重污染地区监测点位少应引重视
  根据环保部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的编制说明,空气质量监测站选址应该反映监测点所覆盖区域的空气质量代表性,一般在污染物浓度变化较大的区域,应设点位数较多。技术规范同时要求,以城市人口和建成区面积来确定评价点最少点位数;此外,对于年平均环境空气污染水平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20%以上的城市或地区,规定各城市或地区应设置的空气质量评价点数量应在规定的最少点位数1.5倍以上;在划定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地区,每类功能区至少应有1个评价点。
  马军说,根据技术规范要求,IPE发现,目前北京市有35个监测站,其中空气质量评价点为23个。与技术规范对照来看,不论按人口数量计算,还是按建成区面积计算,北京市的空气质量评价点的数量都需要增加。
  据马军介绍,北京市已经注意到这一问题。他说,北京今年将建设65个至70个标准空气质量监测站以及一批网格化小型监测站。
  “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少既不利于空气污染联防联控,也不利于人们的健康保护。”马军说,至于监测点位少是否对空气质量指数的真实性有影响,他认为,仍需要论证。马军建议,人口稠密以及空气污染较重地区应该增加监测点位,更应该及时准确地发布监测信息,“监测点距离你越近,对你判断身边的空气质量越具有参考价值。”马军说。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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