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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息可查 执法全程“留痕” 山东移动执法系统实用便捷 经济基础薄弱区县资金投入难题亟待破解
发布日期:2016-06-20 访问数:4734次   来源:

◆本报记者 周雁凌 董若义

见习记者王文硕

在山东省滨州市潮河邵家断面河畔,滨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打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快速锁定上游10公里内疑似污染点源,溯源而上逐一排查。检查发现,部分河段有污水直排,个别企业、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超标,影响了潮河水质。

检查人员现场利用移动执法终端,制作了检查文书,并与取证图像一起传送到系统后台数据库。

山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相关处室赶赴滨州,向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反馈情况,督促严肃处理环境问题。

这是山东省环保厅使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办理的一起环境违法案件。目前,山东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正在推广使用这样一款环境执法“新法宝”,使得数据录入更及时、执法步骤更规范、信息传输更迅速、违法查处更高效。

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齐鑫山告诉记者:“目前,全省已有105家环境监察机构开展了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其中有60家已配备并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具有地方特色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已初具雏形,其实用性、便捷性等特点逐步显现,并已转化为实际战斗力。”

■关注一:为何开发?

□环境监察任务繁重,移动执法应势而生

“以前检查的污染源种类比较少,主要是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气废水。近年来,随着环境形势的变化,不仅监察频次明显增加,危险废物、机动车检测、秸秆焚烧等也都纳入了监察范围,在监察力量基本未变的情况下,任务却越来越繁重了。”在监察一线工作10余年的山东省环境监察总队的杨令功如是说。

监察任务的增加,让执法信息更加庞杂,而传统信息载体在执法过程中的弊端也日益显现。此前,各地的环境监察执法材料主要通过传统的纸质文书来掌握,类别多样,详略不一。现场执法时,按照规定,执法人员应针对每一个点源填写相应表单。但因时间紧、任务重,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填写不全、不能有效“留痕”的现象。

此外,即使面对同一点源、同一问题,不同的执法人员也难以及时了解历史检查情况,导致重复检查的情形时有发生。这既浪费了大量的行政成本,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监察效率。

如何通过技术手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提升执法人员履职尽责的能力?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开发应用,让这些难题迎刃而解。

2012年,环境保护部启动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并出台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指南》,要求各地加快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和使用,提高环境监察执法科学化、信息化水平。

按照环境保护部的部署,山东省环保厅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把“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亮点”作为全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规划的总体思路,经过不断探索和实践,先后投资1000余万元,于2014年10月完成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一期开发建设。

记者了解到,一期项目不仅完成了国家规定的信息查询、任务管理、现场执法、稽查考核4项基本功能的开发,还根据山东实际增加了移动办公、地图导航、GIS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等特色功能。

为进一步完善移动执法系统,2015年初,山东省又启动了移动执法系统深度开发项目,重点开发全省统一的移动执法系统地市标准版和办公OA(自动化)系统,整理完善污染源一厂一档数据和GIS数据,并升级了原系统业务流程。

■关注二:有啥特色?

□信息齐全可查可控,规范执法效率提升

“这套系统每一项都操作简便、功能实用,不仅涵盖了全省环境监察工作的基础性业务,还实现了各类环境信息的数据整合。”杨令功打开手机上的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向记者逐一介绍系统操作和功能。

记者留意到,在系统首页,有移动办公、信息查询、任务管理、现场执法、稽查考核、环保手册等模块,每个模块下又细分出很多具体的任务子模块,操

作便捷,内容清晰。

杨令功详细介绍了信息查询模块,信息查询的系统数据库有每一个污染点源的详细信息,不仅包括企业概况、执法标准、处理工艺、污染物排放等企业信息,还有以往各级环保部门对这一点源的历史检查情况。此外,还整合了地图查询、在线监测、排口录入、新增污染源等功能,实现了点源导航、数据查询等现场执法需求。

“以前开展现场执法,有的污染点源或者污水排放口很难找,打电话询问去过的同事,也只能大致描述‘在某某道路附近’、‘旁边有一片杨树林’,有时一找就是小半天。现在我们不仅可以利用查询系统迅速锁定位置,对于一些新发现的点源、排口,还可以实地添加到系统里,系统将自动获取地理位置,并自动生成新的点源信息。”杨令功说。

此外,地图查询系统还为水与大气污染快速溯源提供了支撑。依托系统,执法人员可以快速筛选某一点位方圆若干公里或者某一河流上下游若干公里内的大气和水污染点源信息,迅速开展执法检查,不用再像过去那样人工排查,省时省力。

针对山东污染源类型众多,在现场执法模块中,山东省创新性地制作了分行业的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模板,包括一般工业污染源、城镇污水处理厂、火电行业、焦化行业、钢铁行业等,针对不同行业特点详细列出检查项目和必填选项,统一文书格式。

“如此一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看的必须看到,该填的必须填全,且一经上传,不得更改。从而固化检查流程,规范现场检查内容,做到执法监察全程‘留痕’,避免执法工作浮于表面。”杨令功解释说。

同时,为便于掌握各类型环保业务进展情况,山东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还定制了报表统计、独立调查、突出环境问题重点督察、案件查处与督办、后督察等功能模块,实现与“12369”环保热线、自动在线监控系统、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填报等系统的对接以及与相关环保网站的链接等功能。各业务模块可自动生成报表,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截至目前,山东省105家环境监察机构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执法6200余次,制作执法文书5700余份。

■关注三:如何推广?

□分阶段配套使用,2017年底覆盖全省

为加快移动执法系统的推广使用,去年6月,山东省环保厅印发《2015—2017年全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方案》,从硬件和软件建设两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按照国家要求,到2017年底前,各省市80%以上的环境监察机构要配套使用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鉴于移动执法系统在实际应用中的便捷实用,山东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明年底前,全省各级环境监察机构都要配备使用,实现各级执法人员和环境监察业务的100%双覆盖。

山东省要求各市在配套使用移动执法终端的同时,还配置了移动执法工具箱,装载数码摄像机、便携打印机、扫描棒、执法记录仪等11种常用设备,有效提升了现场执法能力。

系统在推广过程中也发现了数据传输速度慢的问题,为此,山东省投入数十万元,在通过VPDN(虚拟专用拨号网)连接访问系统的基础上,专门开通了连接省、市两级服务器的17条专线,既保证了数据传输安全,又提高了传输速度。

此外,山东省还制定了《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已配套移动执法设备的监察机构,在现场执法过程中,必须使用移动执法设备开展调查取证、记录制作、文书存档、证据上传等工作。

齐鑫山介绍说,为提高各地的积极性,尽快提升环境监察效率和水平,山东省环保厅对17地市几乎是提供了“保姆式”的服务。整个移动执法系统软件由省环保厅负责开发,供各地市免费使用,省财政每年拨付300余万元对系统进行维护,省环保厅还分别组织各市执法人员进行大规模培训,各市县只需要配置硬件设备。

信息化系统贵在使用,这是山东省一直都在考虑的问题。这套系统在全省的推广也遇到了瓶颈。比如,一些经济基础薄弱的区县面临资金难题。杨令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按每个监察人员配套一个移动执法终端,每4个人为一个小组配套一个移动执法箱。那么,每个小组的移动执法设备成本就在3万元以上,每个区县就要投入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对于一些地区来讲,这不是一个小数目。

“因此,我们迫切希望各级政府能够给予更多的政策或资金上的支持,加快推动移动执法系统的普及。” 齐鑫山表示。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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