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人事[2016]76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几十年来,全国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奉献,几代环保工作者接续奋斗,为守护绿水青山、改善环境质量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中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凝聚着一批又一批环保工作者的辛劳与汗水。
为充分肯定他们长期扎根环保事业、坚守环保岗位、推进环保工作的职业精神和积极贡献,进一步增强全国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更好地为改善环境质量贡献力量,根据《关于印发〈颁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纪念章实施办法〉的通知》(环办人事〔2016〕1号),环境保护部决定,向长期从事环保工作的曲格平等13780名同志颁发纪念章。其中,向11376人颁发从事环保工作三十年纪念章,向在艰苦地区工作的2404人颁发从事环保工作二十年纪念章。
环保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希望全国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爱岗敬业,着力改善环境质量,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环境保护部
2016年6月13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6月14日印发
来源:国家环保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