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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对18个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督察
发布日期:2016-05-12 访问数:7442次   来源:

    近期,省委改革办将对中央出台的18个改革方案和试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察。

  这次督察确定的18个重点项目,有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有的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中央下大力气抓、我省积极跟进的重点改革事项。这些事项落实好了,有利于对面上工作发挥强力牵引作用。

  督察组将采取听、看、访、谈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开展督察,确保督察质量和水平。

  听:既要认真听取党委、政府和改革主责部门的情况、意见、建议,又要广泛听取改革涉及单位和人员的反映,特别是相关利益群体、基层干部群众的呼声。

  看:全面查看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着重查看各地各部门围绕推动落实中央改革方案,配套出台的实施细则、施工方案、有关会议纪要(录)等原始文件和资料。

  访:区分不同情况,通过明查暗访、随机走访等方式,深入改革一线,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增强督察资料的鲜活性。

  谈:灵活采取会议座谈、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多角度、多视角了解掌握相关情况,丰富督察内容,提高督察效能。

  这次开展督察,目的是了解掌握中央和省委已出台改革举措的推进落实情况,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改革步伐、加大改革力度,突破“中梗阻”,打通改革“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地生效。通过督察,力争收到三个方面的效果:

  一是进一步传递中央和省委以改革促进发展的新理念新要求。着力聚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面临的体制机制性难题,把督促推动重点改革项目落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有机衔接起来,与构建发展新体制有机衔接起来,营造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是进一步释放狠抓改革落实的明确信号。着力扭转有的地方、部门重改革方案出台、轻方案落地等倾向,督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不让改革举措“堵”在路上,不让改革红利“截”在途中。

  三是进一步压实改革落实的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个别地方、部门改革落实中存在的大而化之、应付了事、不推不动等现象,以及决策部门紧执行部门松、牵头部门急配合部门拖等问题,督促各级各部门眼睛向下、脚步向下,抓好部门和地方两个责任主体,理清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真抓实干,抓好落实。

  这次督察的18个重点项目是: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情况

  5、《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6、《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7、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8、《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9、《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10、司法体制四项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11、《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12、《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13、《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14、《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15、《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

  17、《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18、《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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