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内容
工程概况
济南港豪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5万辆份重型汽车驱动桥生产厂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为外商独资企业,该项目主导产品为STR和HOWO系列驱动桥。厂址座落在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村片区,具体位于科远路以南,世纪大道以北,杨家河以东,春晖路以西的范围内。项目大部分设备购自中国重汽济南桥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桥箱公司),其余部分为新增设备生产线。拟建项目投产后,桥箱公司将不再生产中、后驱动桥。目前桥箱公司正实施搬迁技术改造,搬迁后的位置位于拟建项目厂址西侧,搬迁后的主导产品为盘式制动前桥。拟建项目将与桥箱有限公司盘式制动器项目同步建设。
本项目与桥箱公司的主要依托关系为齿轮机械加工及热处理作为外协件委托给该公司,同时港豪公司的办公生活福利设施依托桥箱公司办公生活区,而桥箱公司的污水委托港豪公司综合污水站处理。
拟建项目总投资69800万元,建设投资为66500万元。占地面积为21.312公顷,驱动桥桥壳生产、装配、涂装车间布置在厂区北部,采用联合厂房形式(联合厂房二),冲焊车间独立布置在厂区的东北角,为四跨联合厂房(联合厂房一),驱动桥主减速器车间生产工艺较独立,采用联合厂房形式布置在厂区南部(联合厂房三)。产品方案为盘式制动器及斯太尔系列、HOWO系列前桥总成,具体产品为15万辆重型车配套的斯太尔铸造驱动桥16万根、斯太尔ST16冲压驱动桥(单)9万根和HOWO16/12驱动桥3万根,同时配套相应规模的公用设施。主体工程包括3座联合厂房,辅助工程包括各类仓库等,公用设施(给排水、采暖通风等)和环保设施(三废处理装置),厂内不设置独立的生活办公区。
本工程配套的公用工程厂内部分由业主负责,但所有涉及厂外的配套条件如公路接引线、供水管网、排水管网、供电、通讯等均由园区解决,不列入本项目总投资中,不属于本项目环评范围。其它公用工程由公司自备,蒸汽由片区配套集中供热锅炉房供给,拟建项目产生的固废临时贮存在厂区范围内,厂外不设置工业固废贮存场。
本项目所在片区周围交通网发达,原辅材料和成品运输为公路运输,厂区建设范围内没有居民居住,没有房屋、青苗等地上附属物,厂址不涉及基本农田、林地、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等问题,拟建项目淡水水源来自园区配套的供水工程,厂内设置循环水利用系统。
项目所涉及的主要物料锻件和铸件分别来自重汽锻造中心和重汽铸造中心,其它零部件部分来自重汽下辖的分公司,其余外购,所有原辅材料均为公路运输。
项目外部依托园区公用设施孙村污水处理厂目前已基本完工,预计5月份投入试运行,依托东新热源工程于2006年已投入运行,依托东泉水厂(即武家水厂)已形成1.1万吨的日供水能力,厂址周围管网条件均已具备。
工程产业政策和规划的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汽车产业政策,满足《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稿的要求,并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要求,满足《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2007征求意见稿),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符合山东省环保局131号文的要求。
(2)规划符合性:拟选厂址所在的济南高新区孙村片区区域环评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审〔2006〕38号文进行了批复,本项目属于园区规划准入类项目。项目厂址为济南市规划东城区,属二氧化硫控制区,流域为小清河一般保护区。拟选厂址座落在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孙村片区,园区规划占地面积41.04km2,其中城市建设用地为32.81 km2,是济南市规划的东部城市工业区,规划的重点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高附加值制造业和加工业,打造电子信息、交通装备、食品药品等产业集群,积极承接现有市区优势产业转移。孙村片区优先发展产业和项目包括汽车产业链、发电及输变电设备产业集聚群和汽车电子产业集聚群。本项目为重汽集团零部件项目,属于汽车产业链,是片区优先发展产业项目,符合孙村片区入园要求。拟建项目在济南高新区孙村片区内建设符合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高新区孙村片区规划和产业定位,也符合济南市十一五城市发展规划和重汽集团总体发展规划。该园区区域环评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以鲁环审〔2006〕38号文进行了批复,属于园区规划准入项目。
项目位于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发展范围内,项目用地属于规划的建设用地,但孙村片区规划厂址所在地用地性质分别为生活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和商业金融用地,不属于规划工业用地,经请示高新区规划局,项目所在区域调整为工业用地。
项目建设满足当地的发展规划。
三废排放情况: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产生量 |
治理措施 |
排放量 |
削减量 |
废气 |
废气量 |
万m3/a |
109689 |
|
109689 |
-- |
粉尘(铁粉尘) |
t/a |
288.036 |
除尘器等抑尘措施;水旋喷漆室;催化氧化燃烧和高空排放等措施 |
2.880 |
285.156 |
焊烟尘 |
t/a |
1.825 |
1.825 |
0 |
CO |
t/a |
6.447 |
6.447 |
0 |
NOx |
t/a |
0.187 |
0.187 |
0 |
O3 |
t/a |
0.019 |
0.019 |
0 |
二甲苯 |
t/a |
29.949 |
9.509 |
20.440 |
非甲烷总烃 |
t/a |
3.819 |
1.209 |
2.610 |
废水 |
废水量 |
万m3/a |
6.3001 |
排至公司污水站,采用物化+生化后外排,回用部分增加深度处理方案 |
5.0451 |
1.255 |
CODCr |
t/a |
63.001 |
5.045 |
57.956 |
石油类 |
t/a |
9.450 |
0.050 |
9.400 |
磷酸盐 |
t/a |
1.260 |
0.050 |
1.210 |
固废 |
危险固废 |
t/a |
140 |
厂外合理处置 |
0 |
140 |
一般工业固废 |
t/a |
25673 |
外售 |
0 |
25673 |
生活垃圾 |
t/a |
120 |
市政部门处置 |
0 |
120 |
噪声 |
噪声源 |
通风机、液压机、空压机、除尘风机、风动砂轮机、抛丸机和各种机加工车床等设备,采取设隔音操作室、减震或安装消声器 |
环境质量现状
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目前无相关特征性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废气排放,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除PM10偶有超标现象外、TSP接近标准值外,SO2、NO2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特征污染物苯和非甲烷总烃检出,甲苯和二甲苯未检出,其中苯、二甲苯小时浓度均能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标准要求,甲苯能够满足引用标准“前苏联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引用标准“以色列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长期浓度限值”要求。苯检出主要原因是附近工业企业正在施工的厂房内装饰和家俱厂造成,非甲烷总烃检出主要原因是附近道路机动车尾气行驶造成。
2、地下水环境现状
从监测结果来看,拟建项目所在的区域地下水水质情况总体较好,除个别因子以外,基本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要求。评价区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硬度,超标点位为厂址附近监测点、流海村和谢家庄三个监测点,总硬度部分点位超标的原因是片区南部区域以前锻烧石灰及粉碎岩石形成大量粉尘,这些粉尘通过雨水及地表水的溶解而渗入地下有关,从而造成该区域地下水总硬度偏高。
3、 地表水环境现状
本项目最终的汇入水体为小清河,根据搜集到的例行监测数据,小清河济南段水质较差,主要污染物COD、NH3-N、总氮、总磷均超标,尤其是NH3-N、总氮超标严重,其他污染物尚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巨野河入小清河前断面所有监测项目均达到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
小清河例行断面COD、NH3-N 超标的原因,主要是上游接纳了济南市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目前虽然济南市在上游建设了两座污水净化厂,但由于管网配套问题,各类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并不能完全进入污水净化厂,导致小清河济南段污染严重。
4、噪声环境现状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除南厂界外,其余各点声环境质量均较好,南厂界监测值稍高于其它厂界的主要原因是受世纪大道交通的影响。
环境影响预测
1、环境空气质量预测与评价:正常工况下,拟建工程排放的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贡献值均出现在污染源近距离范围内,且浓度贡献均相对较小,远低于标准限值。对远距离范围的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排气筒高度、污染物排放速率均符合环保要求,未出现建筑物下洗现象;厂界浓度均达标排放。本项目不必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说明拟建项目设计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是可行的。非正常下,拟建工程排放的二甲苯最大浓度贡献相对较大且出现超标现象,最大超标区域半径740m左右,其中主要影响目标为主导风向下风向740米范围内的村庄。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各主要机加工装配生产车间、涂装工段、化学品贮存罐区、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厂区内排水系统、污水预处理构筑物等的防渗措施落实后,拟建工程对浅层地下水影响较小。厂家应保证防治措施的具体落实,以避免对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在严格落实防渗措施的条件下,工程对浅层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从地下水角度来看,项目厂址选择可行。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拟建项目实行 “雨污分流”, 外排水经公司污水站处理后,通过园区排污管送入区域污水厂。公司污水站调节池池容较大,可保障项目事故情况下所有废水均不直接外排。拟建项目外排水远低于《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通过片区排水管网送片区污水厂处理后外排。区域污水厂从水量上完全能够接纳本项目,从水质冲击负荷来看,项目排水水质远低于污水厂设计进水水质。因此不会对污水厂进水水质和水量造成明显影响。该污水厂建成时间早于本项目,因此达标水外排区域污水厂技术可行。事故废水经逐步处理后方可送入片区排水管网,通过片区污水厂处理后最终进入外环境,故事故情况下拟建项目对杨家河和小清河水质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拟建项目投产后,经预测厂界四周昼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周围敏感目标距离厂址均超过500m,项目噪声对敏感目标影响较小。环评要求建设单位落实环评提出的防范措施,并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切实做到提前防范与控制,确保处理效果。
拟建项目距离省道和国道较近,附近交通干线至片区的道路沿线敏感目标较少,因此拟建项目道路运输对沿线居民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进行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II类标准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对环境影响影响较小。
6、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拟建工程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废水、弃土和扬尘将会给周围环境产生短期的影响,同时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影响提出需采取相应措施减小和避免其影响。
7、环境风险影响评价:拟建项目不涉及重大风险源且事故风险概率极低,在采取严格有效的事故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可将本项目的事故概率和事故情况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为了保护环境,保证工程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拟建项目应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并添置相应的监测仪器设备。建议建立HSE环境、安全和健康体系。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为5.045t/a,业主应取得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总量确认文件。由于废水外排区域污水厂,不涉及新增总量,拟建项目总量达标,并能做到区域增产不增污。拟建项目不涉及SO2总量。
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环评结论,为减轻对环境的影响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对工程提出如下污染防治措施。
(1)喷漆室喷涂采用全封闭式水旋喷漆室,采用上送风下抽风,漆雾捕集装置在喷漆室的下方,喷漆室产生的含苯系物有机废气通过水旋喷漆室后由20m排气筒排放,漆雾净化效率为98%。该措施对苯系物去除率极低,主要去除废气中的漆雾和溶剂中的醇类物质,去除效率为98%。处理后的有机废气由20m排气筒排放。
喷漆流平室挥发的少量有机废气通过20m排气筒引出直接排放。
喷漆室及流平室共有9座烟囱,高度均为20m,环评要求所有烟囱设置时不得低于20米,防止出现建筑物下洗现象,从而影响厂区周围的环境质量。
(2)烘干室采用蒸汽加热热风对流方式,挥发的含苯系物有机废气经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去除率为98%)由20m排气筒排放。
(3)热处理工段零件表面处理采用抛丸机,在抛丸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在抛丸处理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粉尘浓度在6000mg/m3左右,其主要污染物种类为铁粉尘,通过旋风除尘器和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6m高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达到99%以上。
(4) 车桥中段冲焊、焊接工段均有焊接作业。CO2保护焊机,电焊机在工作时产生焊接烟尘和有害气体,主要污染物为Fe2O3、SiO2、MnO、CO、NOx、O3。在工作区柱子上设置排气管道,上设吸气口,采用橡胶夹布软管和焊机的排气管连接,经离心风机引至20m烟囱排放。
(5)加强喷涂车间的管理,尽可能采用密闭的自动调配漆设备,降低油漆和溶剂无组织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排放量。
(6) 工程中废水采用的控制措施为:采用车间预处理方式,使大部分工艺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废水经车间预处理后方可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200m3/h,采用“预处理+水解酸化+两级生化+深度处理系统”工艺流程进行处理,污水处理装置配套两座调节池,单池容积超过600m3,杜绝污水装置事故时废水超标外排。
(7)厂房、化学原料、物料库、生产废渣贮存场等采用分类分级别防渗系统,并达到相应的防渗级别。机加工废料均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均交给有资的单位处理。
(8)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噪声源控制、合理布置等控制措施以控制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对生产设备、风机等提出的控制措施应逐条落实,由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设计,并且对某些处理措施在土建时就加以考虑,切实做到提前防范与控制,确保处理效果,使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4类标准要求。
(9)对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废水、弃土、扬尘、交通阻塞、水土流失等采取相应的防治或减缓措施,防止扰民和污染环境。
(10)依托济南桥箱有限公司设置环境监测和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监测仪器,并安装废水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11) 对于厂内化学品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评和安全预评价报告要求的措施。
(12)生产过程中应制定科学、严密的生产操作规程和厂区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防止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
(13)对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弃土、扬尘等采取相应的防治或减缓措施。对于管道开挖,边开挖边恢复,并尽可能减少作业面。
(14)厂方除加强自身环境监测管理外,还应配合地方环保部门做好监督工作,并加强厂外排水管的管理。
评价结论:
济南港豪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5万辆份重型汽车驱动桥生产厂项目建设符合济南市城市发展规划、高新区孙村片区规划和重汽发展规划,满足孙村片区的准入条件,符合区域环评及批复要求,满足环保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可满足《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的要求,并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的要求。该厂址建厂条件较好,具有交通运输方便,供水、供电、原料供应有保证等诸多有利因素。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影响较小,固废100%合理处置,能够做到三废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选址是合理的,本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目前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欢迎广大市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内容及结论进一步征求公众对厂址选择合理性、工程建设内容、污染防治措施方面的建议、卫生防护及相应的工程避让等方面和公众针对项目审批对环保部门的要求。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环评已形成报告书简本,该简本可向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或环评单位索取,简本查阅时间为2009年3月5日~2009年3月15日,在该时间内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6日,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联系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桥箱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电话: 王利强 0531-858587653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山东济南历山路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