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中的相关规定,微山县同泰焦化有限公司8万t/a甲醇项目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
微山县同泰焦化有限公司焦化项目由鞍山焦化耐火材料设计研究总院设计,2004年8月开工建设。其规模为年产二级冶金焦炭60万吨,总投资22535.3万元。一期工程建设30万吨/年完成达产后,可生产二级冶金焦炭30万吨/年、煤焦油1.4万吨/年、粗苯0.403万吨/年,实现销售收入38460万元,利润4000万元。企业现有员工402人,其中生产人员376人,管理及服务人员26人。
拟建甲醇区域在原厂区东北部,成L形分布,拟建工程总定员121人,年生产天数为330天,生产工作按四班三运转,八小时作业制,厂部管理实行白班制,拟建工程总投资为17980.39万元,占地5.31ha。年产8万t甲醇。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气除升温炉和预热炉外排,甲醇合成闪蒸气返回转化工段外,其余均用作燃料。废气中H2、甲醇、CH4的燃烧产物为CO2和H2O,H2S燃烧产物为SO2,CO燃烧产物为CO2。主要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SO2:1.34t/a、NO2:31.49t/a,无组织甲醇64.5t/a。
(2)废水
拟建工程废水总产生量32.19m3/h,其中净下水27.5m3/h,进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4.69 m3/h(生产生活废水2.0m3/h,甲醇精馏废水2.4 m3/h,甲醇合成0.29 m3/h)。净下水用于煤场喷洒、熄焦;生产生活污水送老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备煤熄焦用水要求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固废
拟建工程固非产生量为322.22 t/a,其中废催化剂299.02t/a,生活垃圾以0.5kg/d·人计,拟建工程定员121人,(约20t/a)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基)(约3.2t/a),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处理站污泥用于老厂掺混炼焦。
(4)噪声
本工程对噪声主要采取控制噪声源和隔断噪声传播途径相结合的办法,以控制厂界外声环境的影响。
(5)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50m。
在有效问卷中,全部赞成拟建工程的建设,其理由如下:
⑴该项目建设能够促进微山县韩庄镇经济的发展。
⑵该项目建设将提高当地居民的经济收入。
⑶该项目的建设能够促进微山县韩庄镇社会环境的稳定。
三、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1)希望该项目早建设、早完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造福人民。
(2)希望该项目在施工和运营期间,加强环境管理,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措施,以减轻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四、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发布的范围:拟建项目周围的村民、企事业单位等。被调查人员包括不同年龄、职业、职务、文化程度的公民等,具有较强的代表性,能从一定程度上比较客观地反映当地公众的观点。
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施工期采取环保措施后,对暂时的环境影响是否同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的方式和期限
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写本于2007年12月6日开始公布,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15日。公众可在微山县同泰焦化有限公司、微山县环保局获取拟建项目的简写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联系方式: 电话:0531-85870077 email:spccc@126.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0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八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07年12月6日起,到2007年12月15日截止。
八、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微山县同泰焦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立超
电 话:0537-8283566
2、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八所
联系人:徐化强
电 话:0531-85870077
传 真:0531-85870079
邮 箱:spccc@126.com
发布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
微山县同泰焦化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