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第42号令)等相关文件要求,原工业企业遗留地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时,应进行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估工作,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济宁市嘉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委托山东蓝城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嘉祥和伊华工业有限公司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嘉祥和伊华工业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批稿)》结论,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需要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2023年3月,中科华鲁土壤修复工程有限公司对嘉祥和伊华工业有限公司地块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一、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面积17244平方米,位于济宁市嘉祥县,北邻圣润路,南邻呈祥大道。现拟规划为第二类居住用地(R2),用地方式属于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二、风险评估结论
根据地块内未来规划及受体、暴露途径分析,采用关注污染物的最高浓度进行风险表征计算,在第一类用地方式下,土壤关注物中铅、砷、镍、六价铬、1,2,3-三氯丙烷对人体健康风险不可接受;地块地下水在不饮用情况下,地下水关注污染物氟化物、六价铬、铬风险水平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三、建议
(1)本地块土壤存在污染,在对地块实施修复完成前禁止从事与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无关的其他活动。尽快启动以消除地块污染土壤风险为主要目的的治理修复工作,在修复工程开展前,继续做好地块环境监管及安保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在场地进行修复或风险管控阶段需要制定合理的施工安全计划,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暴露防范措施,降低人体接触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频率,减小建筑工人直接暴露风险。后续施工过程中迅速完成开挖作业,并尽量减少对土层的扰动。
委托单位: 嘉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编制单位:中科华鲁土壤修复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霞
电话: 0534-5358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