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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台书画交流基地及双海湖生态书画公园项目环境信息第二次公告
发布日期:2012-04-01 访问数:7411次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鲁台书画交流基地及双海湖生态书画公园项目应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对鲁台书画交流基地及双海湖生态书画公园项目有关环境保护的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存放于高唐县双海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欢迎公众就所关心的环境问题进行查阅。本报告书简本公示期限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
    建设单位:高唐县双海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咨询方式:shky7s@163.com或至电0531-85870052
    项目简介:
    鲁台书画交流基地及双海湖生态书画公园项目位于高唐县官道街西侧、322省道北侧,主要由鲁台书画交流基地和双海湖生态书画公园两部分组成,建设规划占地面积3600亩,规划建筑总面积为150000平方米,整个项目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分期进行,逐步开发。                                                    
    1、一期规划建筑面积为31000平方米,包括鲁台书画艺术交流中心、李奇茂艺术馆、双海湖景观及基础设施建设、安居工程、商业开发等设施。
    2、二期规划建筑面积52000平方米,规划建设中国书画史馆、书画馆群及苦禅广场、书法碑刻、500亩生态湿地和植物园、儿童游乐园、水上游乐园、商业酒店、会馆、景观及基础设施建设、安居工程、商业开发等设施。
    3、三期工程规划建筑面积67000平方米,规划建筑书画主题广场、中国书画博物馆、50座名家艺术馆、书画写生培训基地、水上传统民俗体验和休闲度假区、翰墨丹青楼、五星级的酒店会馆、及商业开发等。
    项目总投资10.7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分施工期环境影响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由于项目施工期长达2年,施工地点分散,涉及面较广,工程建设必然压占施工场地的土地和植被,局部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加之在施工过程中开挖工作量大,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地面扬尘、弃土、弃渣将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通过对地面洒水抑尘、车辆加盖篷布、采取适当隔声措施、避免夜间施工、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等措施,可将施工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施工期环境影响是短期的,可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公园运营期的环境污染因素较少,污染物单一,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公园内排水体制采用分流制,即污水和雨水分别设独立排水管网。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至高唐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游客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作人员运至垃圾收集站统一收集后分类储存,定期外运至城市垃圾处理场。另外,公园内还有少量废气产生,主要是燃用天然气产生的废气、汽车尾气、饮食油烟等。公园年燃用天然气64.8万m3/a,产生SO20.012t/a;汽车尾气排放NO20.04t/a;饮食油烟安装油烟净化器后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要求。并且通过实施绿化等生态恢复措施,公园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可得到有效补偿。
 
                                                                          高唐县双海湖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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