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03-16 访问数:4047次 来源: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是山东省科技厅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于2004年8月正式批准设立的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该奖项是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山东省设立的经常性的(每年开展一次)科学技术奖。2004、2005和2006年已开展了三次评奖工作,深受获奖单位和社会各界领导和软科学工作者的重视和好评。
为了鼓励广大软科学工作者开展软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山东省软科学事业的发展,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的进程。同时,为弥补山东省科技进步奖因受数额限制,大量软科学优秀成果不能获奖的不足,使更多的软科学优秀成果得到社会的肯定,更好的支撑各级各类科学决策。根据国家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决定》和《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现将2007年“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山东省及驻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在2004年至2006年期间,完成并通过评审鉴定或被有关单位采纳应用的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或正式出版的软科学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均可申报。已获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软科学成果不再申报。对以往有争议或因其他情况暂缓评审的软科学成果,问题已得到解决并出具证明材料的,以及对申报省科技进步奖而未获奖的软科学成果也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申报材料一律为A4开本竖装,申报书与附件合装成册,附件大小规格与申报书一致。申报书电子文档,请登陆山东省科技厅网站 http://www.sdstc.gov.cn)或山东软科学网站 http://www.softscience.org)下载、报送。同时报送二套书面材料(与电子文档相同的申报书),并由完成单位、推荐单位签章。其中,至少有一套完整原始材料(包括完整研究成果、科技成果鉴定书、应用证明或其它证明等)。对研究成果必须单独写出内容摘要(指核心内容,不要工作情况),其字数不超过1000字,同时一式二份,作为附件,与申报书合装成册。
各成果完成单位将书面材料一并上报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统一推荐。
三、申报程序:申报成果由所在单位审查后按行政隶属关系申报推荐。各市科技局负责本市所属单位成果的审核和推荐;省直部门负责其直属单位成果的审核和推荐;驻鲁单位申报的成果由所在市科技局审核和推荐;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科院和山东社科院的成果由各院负责审核,统一推荐;各高等院校的成果由各院校负责审核,统一推荐。
请推荐部门或单位实事求是的填写推荐意见。
四、申报时间: 2007年3月21日至5月10日。
联系电话:0531----86132821 86132822
联系人:齐菲 薛守倬 庞增东
通信地址:济南市泉城路319号山东省软科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250011
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
山 东 省 软 科 学 办 公 室
200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