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司法解释推动了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的进行
发布日期:2014-01-15 访问数:2677次 来源:
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环境污染犯罪的入罪门槛,严密了环境保护刑事法网。自《司法解释》发布以来,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了环境污染犯罪的打击力度。据公安部统计,去年环保部门移送警方立案侦查环境污染刑事案件372起,超过前10年总和。全国警方共立案侦查环境污染刑事案件700余起,已破案500余起,抓获嫌犯1200余人。而且下半年的案件移送量和立案量明显多于上半年。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作为一项全新的业务领域,具有很大的市场不确定性。我院险损中心作为山东省境内唯一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构,2013年上半年接触了8件案例咨询,虽经认真解答和耐心指导,对方也都认为我们提供的技术服务非常必要,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都没有达成鉴定评估协议。自《司法解释》发布后,咨询案例进一步增多,并且进行鉴定评估的主动性明显增强。截止到目前,我中心新完成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项目两个、污染场地风险评估项目一个,出具初步鉴定评估意见两份,另外还有一个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已经签署协议,两个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已经初步达成意向。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杨学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