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损评估中心一案例鉴定评估报告核算数据顺利通过专家技术论证
发布日期:2013-08-30 访问数:4673次 来源:
2012年7月,我院险损中心承担了某市化工废水倾倒事件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随后,检察机关以我院《XXX化工废水倾倒事件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报告》作为主要证据提起公诉。2013年2月,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了第一次审理。
被告方及其他责任方对我院《XXX化工废水倾倒事件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报告》的鉴定结果有异议,认为鉴定损害额度过高,并出具了新的证据。我院险损中心出庭人员当庭指出了新证据中的计算方法错误,认为其数据不可采信。
厅审后相关方又委托外省一家鉴定评估机构对该事件进行了鉴定评估,该评估报告直接采用了法庭上被告方出示的证据中的数据,鉴定结果不到我院鉴定结果的1/10。两个报告结果差别巨大主要是由于倾倒化工废水虚拟处理成本的取值不同造成的。
省环保厅得悉此事后高度重视,责成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审核受理中心组织召开该事件倾倒化工废水虚拟处理成本论证会。2013年8月8日召开的论证会上,专家经过充分讨论后认为:倾倒废水并非相关企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的综合废水;企业提供的污水处理成本计算方法存在明显缺陷,依此核算的虚拟处理费用不合理;我院险损中心的鉴定报告中参照企业提供的证据,经过考察比对及综合分析后确定的虚拟处理成本合理可信,符合山东省同类废水处理的技术和经济现状。
据悉,法院将于近期重新开庭审理此案。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杨学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