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网站, 今天是 : 
首页 > 新闻信息 > 部门信息 > 修复板块
省环保厅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
发布日期:2013-05-10 访问数:7612次   来源:
    为控制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推进转方式、调结构,省环保厅组织修订了《山东省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4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受省厅科技处委托,我院鉴定评估中心是四项标准编制的协调和质量把关单位,并承担了《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编制工作。
    2013年5月9日,省环保厅张波厅长主持召开厅务会议,研究近期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会议听取了4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有关情况,审议并通过了标准制修订方案。标准报批稿将于近日由省环保厅、质监局会签后,报省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蔡燕
 
 
 
 
主办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Co.,Ltd
电话: 0531-85870021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贞元街1277号鲁坤天鸿创谷中心A1座1-1号楼
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号:鲁ICP备19047602号 鲁公网安备 32032202000001号
技术支持:行知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