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召开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座谈会
发布日期:2013-03-15 访问数:10352次 来源:
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受省环保厅委托,由我院主持编制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目前标准及编制说明的座谈会稿已经完成。
2013年3月14日,省环保厅科技与国际合作处召开了《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座谈会。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省环境监测站、济南市环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及省质监局标准化处和省环保厅污防处等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邀参加了会议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意见。
该标准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和统筹兼顾“三原则”,贯彻必要性、预见性、引导性和强制性“四性方针”,采取标准限值与环境质量相挂钩的方式,以环境质量倒逼高污染行业转方式、调结构,实行分阶段逐步加严并最终取消高污染行业的排污特权和分区、分级控制的策略,标准坚持的理念先进,框架设计合理,具有创新性,与会专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根据座谈会意见,标准编制组将尽快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并于近期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