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发布日期:2006-12-20 访问数:3337次 来源:
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分析了“十五”计划完成情况,根据“十五”计划终期评估,在GDP增长11.6%的情况下,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有较大幅度减少,城市环境基础建设明显加强,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建立,环境保护投资大幅度增加。“十五”计划确定的8类21项主要指标有19项如期完成。
力争到2010年,基本完成生态省建设中期阶段目标任务,城乡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在全省GDP年均增长10%左右的同时,全省单位GDP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05年降低22%左右、削减16%以上。60%以上的水体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17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好于二级标准的天数达到全年的90%以上,危险废物和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处置率分别达到95%和100%。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完善科学长效的环境管理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由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第八研究所于2005年编制完成。省政府已经批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