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 章丘重大污染环境案开审
发布日期:2018-01-03 访问数:5177次 来源:
2015年10月21日,章丘市普集镇上皋村某院落内发生了一起重大污染环境案件,4名当事人当场中毒身亡。该案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受当地政府委托,我院鉴定评估中心承担了该案件应急处置阶段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对案件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了量化评估,出具了《环境损害评估报告》。
作为山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期间精选的3个典型案例之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授权,山东省环保厅开展了该案件的生态损害赔偿索赔工作。山东省环保厅依据我院出具的《环境损害评估报告》,与该案件6家涉事企业进行了4轮磋商,最终与其中的4家企业达成了磋商协议。日前,山东省环保厅代表省政府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权利人,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磋商未能达成一致的2家企业承担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应急处置、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2017年12月1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没有当庭判决。我院鉴定评估中心工作人员参与了磋商、庭前互换证据、开庭审理、善后合议等工作环节。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杨学巧
2017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