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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02月09日 |
2010年1月26日,山东省环保厅组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专家组,对由我院认证中心承担的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估,并顺利通过。
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为华泰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之一,华泰清河实业有限公司是华泰集团在异地“集中制浆,逐步淘汰本部麦草浆生产线”的制浆造纸基地,是以芦苇作为原料的制浆造纸的生产企业,产品规模为年产5.44万吨漂白苇浆和7.5万吨高档文化纸。该企业位于山东省广饶县丁庄镇,属山东省小清河流域,重点监管对象为废水和废气。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
2008年4月—2009年5月期间,我院认证中心派相关专业审核师,指导企业开展了本轮首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企业领导重视,成立了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总经理和有关部门各负其责。
本次审核共产生清洁生产方案45个,其中无低费方案36个,中高费方案9个。审核期间清洁生产方案全部实施,总投资1830.1万元,获得经济效益 1975.61万元/年(节能降耗产生的效益为1035.9万元,削减污染物产生的效益为0.8072万元)。节电306.45万Kwh/年;节水152.48万方/年;节约蒸汽95408吨/年,节约原辅材料消耗426.2吨/年(其中中性胶149.4吨/年;纸浆164吨/年;氯气40吨/年、烧碱72.8吨/年);审核后二氧化硫排放量为为187.2吨,烟尘排放量为31.4吨/年。COD排放减少1600吨/年,削减率5.4%; SO2排放减少2.8吨/年,削减率1.5%;烟尘排放减少0.7吨/年,削减率2.3%。
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企业清洁生产意识得到提高,也希望能够依靠科技创新积极、持续的推行清洁生产,推动企业超常规、跳跃式发展,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水平。 认证中心 张润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