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一所组织学习鲁环函〔2012〕509号文
发布日期:2012-11-06 访问数:4605次 来源:
近期,国家环保部针对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连续下发了环发〔2012〕77号和环发〔2012〕98号文件,山东省环保厅以鲁环函〔2012〕509号文向各市环保局转发了环发〔2012〕98号文,并针对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环评一所组织全体职工集中学习了上述文件。
509号文不仅要求各市环保局切实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工作的指导、监督,严格执行环发〔2012〕77号和环发〔2012〕9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更是对环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和公众参与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通过深入学习,大家对环评中的环境风险评价和公众参与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并针对今后风险评价和公众参与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进行了讨论和研究,为下一步的工作明确了方向。
环评一所 王荣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