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研究所编制《兖煤菏泽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顺利获得环境保护部批复
发布日期:2009-01-07 访问数:8399次 来源:
第四研究所编制的《兖煤菏泽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12月25日获得环境保护部的批复,批复文号为"环审[2008]591号"。
兖煤菏泽赵楼综合利用电厂拟建于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总投资178296万元,装机容量1×1025t/h循环流化床锅炉+1×30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燃用赵楼煤矿的煤泥、煤矸石、洗中煤、天然焦等低热值燃料,属于坑口综合利用电厂。工程采取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自动添加掺烧石灰石脱硫、电袋除尘器除尘;工程优先采用矿井水和污水处理厂中水,以地表水作为补充。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部、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的相关要求,工程建设符合菏泽市、郓城县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山东省巨野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山东省菏泽市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专项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由于该工程建设条件的改变与限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历时三年,前后反复改了十多次,项目组通过请示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咨询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请教省内外知名专家、反复与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沟通交流、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及时把握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准确把握并合理解决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高质量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本报告书编写完成后,受到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山东省环境保护局与与会专家的高度评价,2008年10月29日顺利通过技术评估,2008年11月28日顺利通过环境保护部部务会,并于2008年12月25日由环境保护部以“环审[2008]591号”给予批复。同时,本报告书也得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