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阿东青纸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纺筒纸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山东省环保局审批
发布日期:2008-01-24 访问数:10425次 来源:
我院第二研究所编制的《山东东阿东青纸业有限公司5万吨/年纺筒纸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7年12月29日顺利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批,批准文号为“鲁环函[2007]264号”。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山东东阿东青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东阿县工业园区内,于2004年底筹建,因资金、体制等因素影响,2005年投运半年后停产,原厂址位于华通热电东侧,占地面积仅60亩,没有发展空间,经东阿县工业园区协调,将新建项目建于东阿华通热电厂预留地内,占地面积约为200亩,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6.32%,项目投产后形成5万吨/年的纺筒纸板生产能力,工程同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以及其他辅助设施。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要求,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能够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王菁及所有参与人员均全身心投入到编制工作中,克服了编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并得到各级环保部门及项目主管单位的热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使得环评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