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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一所积极组织学习新《环保法》
发布日期:2014-10-29 访问数:5601次   来源:
    为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有效推动环评工作的开展,近日,环评一所召开所内集中学习大会,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新《环保法》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于2014年4月25日通过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一致表决并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修订后的环保法法律条文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70条。
学习大会上,孙洪涛所长首先详细介绍了环保法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亮点,重点从企业污染防治责任、环保管理要求以及违法行为制裁等三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新环保法的变化;并强调在环评工作中应该注重从“区域总量控制”及“环保三同时”等方面考虑企业相应环保措施的实施。
    通过学习,环评一所将以新环保法为业务工作的依据和准绳,更好地开展环评工作,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环评一所  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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