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再次召开《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专家咨询会
发布日期:2013-03-12 访问数:7905次 来源:
《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修订工作自2011年6月启动,2011年12月通过了省厅组织的专家评审。期间,《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经省政府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审批,至2012年10月由国务院正式批复。依据国务院批复的《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编制组再次对《区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为进一步提高《区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省环保厅流域处于2013年3月8日再次组织召开了《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专家咨询会,环保部污防司海洋处佟羽处长、中国环科院富国研究员等专家应邀参加会议,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环境风险与污染损害鉴定评估中心 蔡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