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顺利完成转移
发布日期:2016-06-23 访问数:4709次 来源:
根据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45号),我院原甲级环评资质成功转移至山东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我院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准备资质延续所需的材料,并如期上报。经环保部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资质得以顺利转移。科技公司资质评价范围包括: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农林水利、采掘、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和一般项目、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有效期至2020年6月11日。
业务发展与管理部 谭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