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顺利延续
发布日期:2015-11-30 访问数:4020次 来源:
根据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5年第十三批)的公告》,我院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顺利延续。
自2015年8月份起,我院按照《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准备资质延续所需的材料,并如期上报。经环保部严格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要求,我院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得以顺利延续。批准资质延续评价范围包括:轻工纺织化纤、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机电、建材火电、农林水利、采掘、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环境影响报告书甲级类别和一般项目、核与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类别。
业务发展与管理部 谭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