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慕金波副院长荣获国务院享受政府津贴专家称号
发布日期:2011-07-15 访问数:5058次 来源:
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了《关于公布山东省2010年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165号),我省共有101名专家被批准为享受2010年度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我院慕金波副院长获此殊荣。
慕金波副院长多年来一直从事环境容量核定、南水北调水质保障、酸雨控制、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等重大环境问题的研究,其研究成果已成为环保部门和省政府决策的重要技术支撑,为环境管理的科学化做出了突出贡献。主持或主要参加完成15项国家级和省级科研课题,其中有9项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5项获厅局级科技奖,1项通过成果鉴定。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其中,由他主持的“山东省地表水环境容量及最大允许排污量研究”课题,重新定义和规范了河流环境容量概念,创建了水环境容量研究体系,解决了水污染物容量总量控制的技术难点—水环境容量及最大允许排污量的核定,已在《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等重大决策中得到广泛应用,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荣获2007年度山东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已出版学术专著8部,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目前他正主持10项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研课题。作为课题组长,主持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南四湖流域输水水质保障综合控制方案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将为南水北调东线水质保障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实施政府特殊津贴制度,是国家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国务院特殊津贴是在全国范围内,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和在工农业生产一线作出重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中,重点选拔在科研、管理等专业技术上表现突出的优秀创新型人才,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同时发给政府特殊津贴,作为荣誉表彰。
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对促进我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投身祖国现代化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慕金波副院长是我院继董德修、尹作成副院长之后第3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人力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