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二所编制两项环评通过省环保厅审批
发布日期:2009-07-27 访问数:8676次 来源:
由我院环评二所承接编制的《富海集团公司郓城分公司100万吨/年焦化及焦炉气制10万吨甲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山东山工机械有限公司卡特工作机具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近日通过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批复文号分别为鲁环审[2009]24号、鲁环审[2009]39号。
富海集团公司郓城分公司100万吨/年焦化及焦炉气制10万吨甲醇项目拟在菏泽煤化工基地郓城园区建设,占地55公顷,主体工程包括焦化工程和甲醇工程。工程总投资9867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70万元。
山东山工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青州市南部,成立于1958年,2005年由美国卡特彼勒有限公司收购,成为全外资公司。拟建工程位于现有厂区北面,新征地360亩,总投资33358.86万元(4877万美元),其中环保投资2094万元。
两个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均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负责人刘书梅及项目组成员在承接项目后,针对各项目不同特点,从现场踏勘、工程分析及各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的污染物产生及防治措施着手,本着对环评工作负责的态度进行了详细论证分析,并对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给出了确切结论。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环评技术人员的敬业精神及技术特长确保了两项环评技术文件顺利通过省环保厅审批。
环评二所 张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