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院组织的环境保护标准培训班圆满结束
发布日期:2008-11-13 访问数:8817次 来源:
受省环保局委托,我院承办的《声环境质量标准》等九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培训班于11月6日在济南黄河大厦圆满结束,全省17市及各县、市、区环保系统2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声环境质量标准》等九项环境保护标准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保证执行标准的相关各方深刻理解标准,正确应用和执行标准,发挥标准应有的作用,我院第八研究所承办了本次培训班,聘请省内外优秀专家进行讲课。通过专家的讲解以及对使用新标准进行环境管理和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的现场答疑,使参会人员对新标准的特点、要求等有了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为新标准的贯彻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为全省环保系统执行和贯彻新标准起到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