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委托我院举办《声环境质量标准》等九项环境保护标准培训班
发布日期:2008-10-30 访问数:8374次 来源:
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三项声环境标准,以及《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六项制药类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已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发布的九项标准中,有七项标准是首次发布,其他两项修改幅度较大。为了保证执行标准的相关各方深刻理解标准,正确应用和执行标准,发挥标准应有的作用,省环保局委托我院八所对全省环保系统有关单位进行标准培训,培训将于11月3日-11月5日在济南黄河大厦举行。
本次培训的主要对象为:17市环保局及各县、市、区环保局科技标准(或负责科技标准的生态科、管理科)、污控、法规、监督管理等科室;市、县(市、区)两级监察支队、环境监测站和各相关污染物排放企业;以及其他使用标准进行环境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评估、环保设施运行的单位。
第八研究所 姜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