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院第四研究所编制《青州市博奥炭黑有限责任公司10万吨/年炭黑装置及6000kW尾气发电装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7年9月27日得到山东省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鲁环审[2007]189号”。
该工程投资28080万元,建于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内。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工程各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工程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工程建设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工程清洁生产水平属于国内先进水平,工程投产后SO2排放总量能够满足排污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拟建工程环保投资3261万元。
四所 王文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