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家环境保护部及国土资源部等四部委《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以及《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本项目场地开展初步调查;经初步调查属于被污染场地的,应进行详细调查。
受济南城凤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接到任务后,第一时间成立了项目组,开展了G220至济青高速公路王舍人互通立交连接线工程(原济南凤凰路北延工程)土壤污染场地(原济南润丰宝利来工贸有限公司地板蜡、清洗剂生产项目场地)(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现场勘查及访谈、现场钻探采样、样品检测、数据分析等工作。2020年12月,本公司完成《G220至济青高速公路王舍人互通立交连接线工程(原济南凤凰路北延工程)土壤污染场地(原济南润丰宝利来工贸有限公司地板蜡、清洗剂生产项目场地)调查项目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编制并通过了专家论证评审。
现将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该地块位于济南市高新区遥墙街道办事小河套村东侧。角点坐标分别为,西南角点(J1):纬度36:47:43.5574、经度117:08:21.7465,东南角点(J2):纬度36:47:43.9107、经度117:08:23.3972,西北角点(J3):纬度36:47:46.0736、经度117:08:20.8544,东北角点(J4):纬度36:47:46.429、经度117:08:22.4699。占地面积约3387.99平方米(5.082亩)。该地块原济南润丰宝利来工贸有限公司地板蜡、清洗剂生产项目场地,调查期间原先地表建构筑物已经拆除。地块西侧1.5亩为交通建设用地,剩余3.582亩为非建设用地。
二、调查状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相关技术导则和指南要求,此次调查阶段土壤检测指标包括重金属、SVOCs、VOCs以、pH、石油烃等,地下水检测指标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1~37项指标。
三、结论和建议
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验室测试分析结果,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总结如下:
(一)土壤污染情况总结
地块送检土壤样品的检测指标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地方最新出台相关文件规定的一类用地筛选值,满足安全利用的要求。
(二)地下水污染情况总结
地下水样品中各指标监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三类水标准。样品中石油烃未检出。
(三)结论与建议
根据工作范围内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阶段的调查结果,调查地块不存在存在环境风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详细调查阶段。
地块未来建设过程中,管理方应该对地块进行严格管理,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地块内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评审结果
2020年11月,济南市环境研究院组织了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1.报告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与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报告对地块基本信息、土壤污染状况、污染物是否超标等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内容较全面。
3.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所有土壤点位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一类用地筛选值,结论总体可信。
4.本次技术评审予以通过,报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确认后,可以作为该地块下一步管理工作的依据。
委托单位:济南城凤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0531- 8587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