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遴选药剂供应商
项目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7-22110040622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遴选一批药剂供应商,服务于招标人及权属公司、分公司。本次招标共分为14包,允许兼投兼中,每包根据投标报名和能够形成有效竞争的供应商数量最少入围3家,最多不超过10家。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包1:液氧供应商;
包2:液碱供应商;
包3:除氟剂供应商;
包4:复合碳源供应商;
包5:乙酸钠溶液供应商;
包6:PAM阴离子供应商;
包7:PAM阳离子供应商;
包8:粉末活性炭供应商;
包9:碳酸钠供应商;
包10:聚合硫酸铁供应商;
包11:聚合氯化铝供应商;
包12:硫酸亚铁供应商;
包13:双氧水供应商;
包14:甲醇供应商。
注:服务期内,招标人因项目需要增加药剂品类,将优先选择库内供应商或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补足供应商。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供应商,可顺延服务期。
4、报价范围和方式:本次招标投标人不需要报价。供应商入库后,在服务期内,招标人将根据招标人采购管理规定和具体项目所需药剂情况,采用邀请谈判、磋商、询价等方式按照价低优先的原则确定项目供应商。
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一)包1、包2、包13、包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应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4、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产品制造商和经销商均可参与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二)包3、包4、包5、包6、包7、包8、包9、包10、包11、包1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经销工业化工产品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来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质量和安全事故。
3、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产品制造商和经销商均可参与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2、方式: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济南市外供应商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外,再邮箱提交材料、电话报名),缺一不可。
(1)网上报名。凡参加投标者,须在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网站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完成后搜索到该项目的招标公告,进行报名(无需办理CA,该项操作将影响中标公示的发布,各投标人务必确保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成功),因未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报名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现场报名。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1013室现场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的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相关执业许可资格证明材料;信用查询结果截图(证明未被列入失信名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网站报名成功截图。
以上材料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特别说明:因疫情防控需要,济南市以外投标人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结束后,可将以上现场报名应提交材料扫描件发至1223209400@QQ.COM邮箱,并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交费获取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审核不代表投标资格的最终通过。
3、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4、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为方便制作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接受报名后统一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每包报名的投标人不足4家,报名截止时间延期5个日历日。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5月6日0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二楼206会议室
3、逾期送达(寄达)的或者未送达(寄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时间、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5、根据厉行节约、效率优先的原则,本项目投标人不需要分包装订投标文件,投多包的投标人可制作一份投标文件,分包描述技术参数并用醒目的标题注明。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1、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ygcgfw.com
2、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aes.com.cn
3、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tender.com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招标人: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琰琰 15168847877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文化西路13号A座
邮 编:250013
联系人:李 政 0531-81917685、18354131288
雷桂荣 0531-81917628、13145316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