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改建铁路辛泰线临淄至泰安电气化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含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改建铁路辛泰线临淄至泰安电气化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淄博市、泰安市、济南市3个地市,临淄区、淄川区、博山区、莱芜区、钢城区、岱岳区、泰山区7个市区
建设单位: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25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1340531855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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