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孙勇强日照报道 山东省日照市日前出台《日照市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提出要将全市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确保湿地面积不再减少。
根据方案,日照将结合河湖长制管理制度,将湿地保护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对国家和山东省重要湿地区或生态敏感和脆弱地区,要划定保护区域,限制开发,通过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小微湿地等方式加强保护。
日照市明确,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修复负总责,林业、国土资源、环保、水利等湿地保护管理相关部门要协同推进,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各区县要根据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将湿地面积管控目标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作为湿地保护硬性指标和刚性约束。加大工业和生活污水治理、面源污染治理力度,确保进入湿地的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在湿地生态修复方面,日照市提出,实行谁破坏、谁修复的制度,明确受损湿地的修复主体和责任。
同时,开展湿地情况排查,通过退耕还湿、退养还滩、生态补水、污染控制、盐渍化土地复湿和综合整治等措施,恢复原有湿地。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辅助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选用湿地修复技术,加快开展湿地修复。
此外,日照市还将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健全湿地监测数据共享制度,加强湿地生态风险预警,防止湿地生态系统特征发生不良变化。坚持注重成效、严格考核的原则,将湿地保护修复成效纳入河湖长制考核问责体系,严明奖惩制度。运用监测评价信息,为考核各级政府落实湿地保护责任情况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
按照计划,到2020年,日照市湿地面积力争不低于58.8万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38.3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70%以上。新建湿地公园12个以上、湿地保护小区30个以上,新增湿地保护面积13万亩以上。
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