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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完成23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发布日期:2018-08-01 访问数:10239次   来源:

本报记者周雁凌 王文硕济南报道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山东省反馈意见后,全省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全面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截至7月15日,全省已整改完成23项,其余任务正全力推进。”这是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山东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实施整改清单化调度,建立周调度、半月通报、每月上报制度,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现场核查,对进度滞后的及时督导,对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进行明察暗访。成立7个检查组,分别对济南、聊城、滨州、烟台、潍坊、泰安和临沂市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在整改过程中,山东省坚持举一反三,对华东督察局现场发现的问题以及新闻媒体曝光的其他省份的问题,均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要求各市及相关省直部门对照检查、全面整改。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实施“晨碰头、周例会、月调度”制度,定期研究当前整改工作有关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为稳步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省级领导分工督导,省直部门包案督办,市级党委、政府负责落实”,将压力层层传递。实行环环留痕、周周调度,建立健全档案,准确把握各地整改进度,及时发现问题。

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山东省要求各地将已通过验收的整改任务内容、目标、措施、效果等要素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本地、本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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