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函 环办培训函[2018]16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2018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规划环评业务培训,我部计划用两年时间,基本实现地市级环保部门环评管理负责同志培训全覆盖。根据统筹安排和年度培训计划,定于2018年5月和6月分别在贵州省和河北省举办两期全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第一期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5月15日至18日。5月15日9:00-20:00报到(其他时间报到请提前与培训班工作组联系),5月18日下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
中共贵阳市委党校(贵阳市南明区园林路98号,前台电话:0851-85402956)。
三、培训对象
省级环保部门从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管理人员,地市级环保部门分管环评工作的负责人。每个单位限报1人,每个省级地区不超过3人。
四、培训内容
(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实践;
(三)园区、交通、城市等重点领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案例解读;
(四)大区域及空间类规划的战略环评探索和实践;
(五)“三线一单”技术指南解读及案例。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司主办,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承办。
(二)参加培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培训期间免收培训费(含食宿费)。因经费有限,请勿超额派员。
(三)请各省级环保部门统一组织本行政区相关人员报名,报名表(见附件)请于2018年5月4日前传真至(010)84915327;电子邮件报名发送至hpglpx@126.com,邮件名称标明“2018年第一期全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班”。
(四)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
(五)第二期培训班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李忠华、李宁宁
电话: 13601356106、13581937030
传真:(010)84915327
附件:2018年第一期全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4月24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