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金华市六角塘村,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随机抽查了一位正在村民家门口收集垃圾的保洁员周建春。
“我一天收3次,收齐后统一放入村堆肥房。现在有奖励,分得正确的可兑换一些生活日用品,或享受家政保洁等服务,每家每户都分得很好。”周建春回答。
浙江金华市委书记赵光君向检查组介绍,金华从2015年4月开始,就在全市按照“会烂”“不会烂”进行分类,探索形成了“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农村垃圾分类模式。在刚刚闭幕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金华经验在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执法检查报告中也得到了肯定。
前段时间,记者随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带领的执法检查组先后到浙江、广西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采取定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到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和监督管理一线,全面了解法律实施情况。
检查组建议,尽快启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工作,共同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沈跃跃强调,妥善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既是防范环境风险的客观要求,也是改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的重要保障。
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
垃圾为什么要分类?根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通过垃圾分类可以达到两个目标:回收可再生资源、不同垃圾分别进行高效处置。
这种分类方法简单易实施,目前在金华基本实现日产日清。检查组在金华所到的一些村,村口都贴有垃圾分类“荣辱榜”。村民好面子,谁都不愿上“后进榜”,从而争先恐后地参与垃圾分类。六角塘村村民蒋娟珍对记者说:“垃圾分类后,村里变干净了,蚊子也没有了,还能上光荣榜,可开心了!”
在垃圾分类方面,浙江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在全国开展了设区市的城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2017年全省县级城市启动了生活垃圾分类,所有县市区农村普遍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广西玉林、北海、桂林等市将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写入了市容环卫条例。
但放眼全国,垃圾分类并不乐观。执法检查报告显示,生活垃圾分类探索了多年,尚未取得实质性突破,公众参与分类意识薄弱,一些居民区垃圾分类设施形同虚设,基本上还是“混合倾倒、混合清运、混合堆放、混合处理”的状况。
检查组了解到,现行法律尚未对推行垃圾分类作出强制性规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还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为此,检查组建议,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立法,鼓励垃圾分类起步早、较为成熟的地区总结经验,先行探索地方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制度性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加强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生活习惯,形成“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社会共识;将前端的垃圾分类与后端的垃圾清运、处理相结合,因地制宜进行垃圾分类。
既防止“垃圾围城”,又遏制“垃圾下乡”
我们生活的地方,每时每刻都在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对于这些垃圾的主要处理方式有卫生填埋、焚烧、堆肥等。如何既防止“垃圾围城”,又遏制“垃圾下乡”呢?答案就是循环经济,让这些资源有效利用起来。
检查组来到位于杭州天子岭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这里主要承担杭州市垃圾前端收集和运输、生态填埋、沼气发电、垃圾渗滤液处理等,走出了一条破解“垃圾围城”的绿色发展之路。
树木成荫,芳草苍翠。如果不说这是一个生活垃圾填埋场,人们会以为这是个休闲公园。事实上,这里已成了当地的旅游休闲点。就在检查组检查时,还有人在拍婚纱照。“治好垃圾,才有绿水青山。变废为宝,就是金山银山。”道路两旁的标语提示,这的确是个垃圾填埋场。
只见垃圾直运车辆把从城区拖来的餐厨垃圾运到填埋场,通过防渗处理,防止垃圾污水渗漏而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垃圾填埋后会在微生物作用下产生沼气,可以用来发电,从而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再利用。整个循环利用的过程,给检查组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在广西,检查组得知,自治区通过组织实施1000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升级,以及一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农村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但检查组也了解到,目前,浙江和广西的垃圾处理设施多处于满负荷或超负荷状态,受制于投入不足和“邻避”效应,设施建设选址难、落地难,建设缓慢。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城乡接合部的“垃圾围城”现象还比较突出,大部分建筑垃圾没有固定消纳场所,存在无序乱倒现象。检查组建议,加大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特别是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推广经济实用、就地就近规模化处理的方式方法;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建立与生活垃圾收、集、运衔接的无害化处理体系,高标准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确保设施稳定达标排放;加大政策扶持,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危险废物监管仍是薄弱环节
危险废物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大,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后果十分严重。执法检查报告披露了一个惊人的数据:目前全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平均负荷率不到60%,每年有超过一半以上的危险废物由产生单位自行利用处置,大部分游离于监管之外。
“危险废物有储存系统吗?渗透液如何处置?”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罗清泉在检查现场提出疑问。
“有储存系统。对于不能烧的危险废物,采取填埋的方式。我们利用防渗系统,渗透液通过防渗管道进入污水车间处理。”在专门处理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宁波北仑环保固废处置公司,面对检查组的提问,企业主管人员如是回答。
浙江按照“再严都不为过”的要求,全力打造“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的全过程监管体系,全面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测监控,建成省市两级危险废物信息化监控平台。
检查组了解到,浙江台州市椒江区有大量废塑料拆解、电动车、眼镜喷漆等涉固废企业,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案件时有发生。今年4月,台州市环保局椒江分局发现一家机械加工厂生产项目中有喷漆工序,喷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漆渣一部分直接通过地面裂缝渗漏至地下,环保执法部门对此进行了严肃处理。
对于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广西坚持从严、从重、从快依法打击,始终将危险废物监管列为环境执法的重点内容。
据介绍,柳州市内有两家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处理点,生产期间没有对铅酸蓄电池废酸液进行处理,直接将废酸液收集后通过暗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016年9月,这起特大非法处置废铅酸蓄电池污染环境案件已得到依法处理。
危险废物监管,目前仍是薄弱环节。检查组了解到,危险废物产生源头和转移运输监管缺失,一些地区对落后工艺的淘汰和对非法企业的监管力度不够,对危险废物的申报和转移运输监管不到位,地区间监管力量不平衡,地方政府及工商、安监、环保部门跨区域、多部门协调配合不足,存在监管盲区。如有几起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尽管发生在广西,但危险废物均为邻省非法企业产生,长期多次多渠道非法转入。检查组认为,这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有关地方在危险废物转移处置和监管中存在问题。
检查组建议,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职责,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日常监察执法,严厉查处危险废物违法行为,严肃追究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同时,优化利用处置能力配置,解决处置能力地区不均衡、处罚设施不达标等问题。在修法中,对于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规定、相关法律责任条款等,应进一步细化。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