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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污染重、消耗大、效益低的“散乱污”作为整治重点之一 强化督查催生发展新动能
发布日期:2017-10-13 访问数:3179次   来源:

◆中国环境报记者邢飞龙
  今年4月起,一场被称为“史上最大规模”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行动在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持续开展。
  截至记者发稿时,环境保护部28个督查组共检查41928家企业,发现22832家企业存在涉气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54.5%。
  整治“散乱污”既是民心所望也是职责所在
  今年4月强化督查启动,巧合的是,今年6月以来,一些物品价格呈现上涨趋势。于是一种“环保督查关了厂子,老百姓都没饭吃”的说法甚嚣尘上。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这又是往环保部门头上扣的一顶“黑锅”。
  这样的声音,也曾多次出现在中央环保督察期间。
  “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基层党委政府由于担心督察组进驻后发现问题,追究其责任,所以提前把企业关停,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可能影响短期的、局部的产品供应,这是乱作为,我们坚决反对。”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在此前召开的环境保护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而随着强化督查的持续深入开展,这种声音也逐渐式微。其原因在于,此次开展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并非“一把抓”,而是针对重点区域中的重点行业,进行针对性极强的整治。
  一是明确了重点区域,此次强化督查主要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进行,其中重点在于对“2+26”区域的整治;
  二是确定了重点领域,主要针对重点行业内的“散乱污”企业与散煤燃烧;
  三是有限目标,此次督查主要针对大气方面的污染整治,针对当地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进行强化督查。
  不难发现,如此精准的指向,真正影响的,是那些存在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和环境问题严重的企业。
  “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说,我们必须要全面清理整顿这些‘散乱污’问题。”在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看来,一方面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有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另一方面,环保部门也要严格履行职责,对违法企业的放任才是环保部门失职。此次强化督查正是环保部门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要求的具体体现。
  倒逼产业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散乱污”企业重点是指有色金属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这类企业不仅污染严重,而且资源消耗大,但其产生的经济效益却并不高。以廊坊在此次强化督查中取缔的10032家“散乱污”企业为例,取缔数量占这类企业总数八成以上,每年总纳税是1.88亿元,平均一家企业一万多元,加起来还不如一家大中型企业。
  “‘散乱污’企业工艺技术落后,没有污染治理设施,生产成本低,游离于监管之外,在市场上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在田为勇看来,强化督查除了要改善环境质量外,还要督促地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企业,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倒逼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提标改造,真正实现良性发展,“这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
  事实上,当前我国经济正在经历着由劳动密集型、低附加值转向智能、绿色化的转型期。对“散乱污”企业的整治,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经济良性发展。
  早在2016年4月,环境保护部就印发了《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就提到包括“强化环境硬约束,推动去除落后和过剩产能”在内的主要任务,把环保攻坚战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在一起。
  此次强化督查前出台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也体现了这一理念,更强调把大气污染防治的行动方案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既是改善空气质量、增进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在此前指出。
  据国家统计局公开数据显示,1~8月在41个工业大类行业当中,39个行业的利润在增加。更重要的是,不仅是新兴产业保持了比较好的发展势头,传统产业通过改造提升,经营状况也得到了明显改善。以纺织服装行业为例,2017年上半年纺织服装业实现利润同比增长12%,增幅比上年全年提高了9.6个百分点。
  这表明,清理整治违法企业不仅不会拖慢当地经济发展,不会影响群众生活,反而给整个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动力。
  严查“散乱污”是提升大气环境质量的“必选项”
  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前几年的严格执法,大企业的守法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田为勇在日前环境保护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这些以大中型工业企业为代表的重点污染源在环保部门的严格执法与监督下,其污染状况已得到了有效的遏制。有数据显示,重点污染源2016年年初达标率为70%左右,至2016年年底已接近97%。而在2017年1~8月,这个数字一直稳定在97%左右,“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已趋于稳定。”田为勇表示。
  管住了重点污染源,“散乱污”企业就成为了重点监管对象。“这些‘散乱污’企业没有任何治理设施,超标排放,污染严重。”田为勇表示,当前,“散乱污”企业所造成的污染问题愈加严重,在部分地区已经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此次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的重点就是整治‘散乱污’企业,就是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该淘汰的淘汰,该提升改造的提升改造,我认为这对改善环境质量会是一个重大的推动。”田为勇说。
  这些“散乱污”企业由于量大、面广,且几乎没有任何治理设施,污染物直接外排,其污染贡献令人侧目。
  以一个“散乱污”企业为例,其工艺排放、燃料排放、冬季取暖、物料运输、物料储存等环节都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十余万家企业分散在京津冀各地,直接排放污染物,其影响可想而知。
  从全国和京津冀地区大气环境改善的情况可以看出,目前大气治理的方向是正确的,措施是管用的。而在“大气十条”中也明确指出:要“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表示,“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电代煤、气代煤工作不实,小锅炉“清零”不到位,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不落实,这四大问题是当前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的突出矛盾,也是督查过程中发现最多的问题。
  强化督查改善了大气环境质量,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
  作为大气污染的重灾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据统计数据显示,自督查开始至8月底,在已查出问题的企业中,属于涉气“散乱污”问题的7180个(31%),超标排放的67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480个(10.8%),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016个(8.8%),涉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的4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3310个(14.5%),防扬尘措施不完善的3855个(16.9%),存在其他问题的3920个。
  这些数字都是督查组日夜兼程、连续奋战在督查一线数月时间所取得的。不仅如此,通过几个月的强化督查,环境保护部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督查体系。“督查发现问题,交办责任落实给地方,然后巡查,督促问题解决,对整改慢的实施约谈,对不执行的、问题突出的实施专项督察。”田为勇表示。
  以河南省为例,从7月21日到8月31日,进驻河南省的7个督查组下沉至47个县(区、市),对《河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7个实施方案》中917项任务的7872个具体任务点位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发现358项任务中的659个点位存在问题。
  而在此前,因督查整改进度缓慢、整改工作滞后、整改工作推进缓慢和整改组织不力,河北省衡水市、山东省淄博市、河南省荥阳市、山西省长治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被环境保护部约谈。
  此外,此次强化督查还注重发挥舆论宣传的作用。环境保护部每日发布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除了对违法企业和行为进行曝光外,还对整改及时到位的典型公开表扬,以此引导整个社会形成遵纪守法、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督查力度不断加大,治污压力得以层层传导。强化督查开始后的两个月内,“2+26”城市执行案件数相比2016年同期增长了129%和237%。在督查开展初期,各地自查上报“散乱污”企业数量只有5.6万家,而到6月底,各地上报自查“散乱污”企业数量已经上升到了17.6万家。这显示出各地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在随着强化督查的推进而不断提升。
  政府压力传导到位,才能推动企业环保意识提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提供的一份“京津冀及传输通道城市高架源自动监控数据超标率(日均值)按月变化趋势图”显示,此次强化督查覆盖区域内高架源超标企业的比例从2016年1月的31%下降到了今年5月份的2.35%。
  “大家从督查行动上看到了国家治理环境污染的决心,我们企业也没有了那种侥幸心理了。与其像以前那样提心吊胆、打擦边球,不如现在踏踏实实把环境治理做到位。”河北唐山一家钢铁公司的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重重压力下,督查的成效已显现出来。今年3~5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较前三年平均浓度有了明显改善,尤其在强化督查开始后的4月份,空气质量远胜往年同期。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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