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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光化学监测网,加强前体物监管 VOCs防控监测应先行
发布日期:2017-09-26 访问数:9655次   来源:

本报记者崔煜晨北京报道 “通过近年来的大气污染治理,我国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烟粉尘控制取得明显进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却呈增长趋势。”在近日举办的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委会成立大会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领域首席科学家柴发合介绍说,VOCs(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的排放是臭氧污染形成的内因,应进行协同控制。

据了解,我国目前大气污染治理注重对PM2.5的控制,实际上“看不见的”臭氧污染浓度逐年上升,成为部分省市空气质量难以达到优良天数的重要原因之一。

近日,协同治理得到管理部门的重视。环境保护部等6部委近日联合发布《“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明确提出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以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物为主要控制对象,推进 VOCs 与NOx等污染物协同减排。

有专家认为,我国已经具备开展VOCs污染控制的基本条件,此次《方案》的出台将有利于全面加强VOCs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的减排,提高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VOCs控制应是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中的一部分,不能只是埋头进行VOCs减排,而是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柴发合则建议,从防控体系来说,要建立完备的监测和评价体系,特别是建立光化学监测网,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前体物的监管;在重点地区开展臭氧来源监测,将影响臭氧的前体物——氮氧化物、VOCs的情况调查清楚,看控制多少量、控制哪些物种才更有效,并建立排放清单。

另据了解,刚刚成立的VOCs污染防治专委会,也将联合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VOCs污染防治技术与产业研究、开发、服务、工程、材料、投资领域相关方,共同推动解决由VOCs引发的PM2.5和臭氧污染问题,提高VOCs污染防治技术水平,引导VOCs治理监测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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