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网站, 今天是 : 
首页 > 新闻信息 > 公示公告 > 公示公告
环境保护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日期:2017-09-05 访问数:5301次   来源:

环境保护部9月1日上午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主持发布会。

刘友宾:新闻界的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改善环境质量,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推动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环境保护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等十部门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六省市人民政府,决定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攻坚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把稳固“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成果和高架源稳定达标排放作为坚守阵地,把压煤减排、提标改造、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加强联防联控,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加强信息公开,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实施范围包括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主要目标是: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为了确保实现攻坚行动目标,环境保护部等十部门和六省市制定了攻坚行动总体方案,提出了11方面32项重点工作任务和9项保障措施。同时,制定出台了强化督查、巡查、专项督察、量化问责、信息公开和宣传等6个配套方案,对攻坚行动作出系统部署,打出一套“组合拳”,建立长效机制,以钉钉子的精神推进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切实打好蓝天保卫战。8月31日,李干杰部长主持召开了贯彻落实攻坚行动方案工作座谈会,对攻坚行动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

出席此次新闻发布会的有: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

下面,请大家提问。

攻坚方案中量化目标到了每个市,任务也具体到了区县、乡镇

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环境保护部近几年持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每年冬季都采取大气污染治理行动,今年采取的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总体部署是什么?与以往相比,有哪些新亮点?通过攻坚行动的实施,是否能避免像去年冬天那样,频繁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

刘炳江:第一,正如你所说,近年来环境保护部采取了非常多的大气污染防控措施,而这次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是第一次针对秋冬季制定的方案,以往的都是年度方案。

大家也都看到了,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四年来PM2.5浓度下降有限,重污染天数基本保持不变。针对这个特点,我们组织专家及地方和各个部委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今年第一次设定了秋冬季下降的比例:秋冬季PM2.5浓度总体平均下降15%;重污染天数要下降15%。同时,各个城市下降的目标也是不一样的,我们希望重点城市能下降更多一点。

第二,攻坚方案中“2+26”个城市第一次确定了量化的指标,以往设定目标都是原则性的多,大尺度的目标多。这次量化目标到了每个市,任务也具体到了区县、乡镇,这是非常明显的特点。秋冬季的方案,不仅有必要性、正当性、紧迫性,最关键的是解决空气污染问题。攻坚战不仅仅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攻坚战,同时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一个攻坚战,在促进空气质量改善的同时,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以往大家争论顶层设计,下面讲顶层设计的问题,上面说下面落实不到位。制定这个文件后,后面跟着6个配套文件,打组合拳。还要选择8到10个城市进行中央环保专项督察,非常严厉。还有5600人的强化督查,到秋冬季,把精兵强将部署在“2+26”城市,将业务精湛的人调到这个地方,大家来打攻坚战。所以能够想象出来,文件比较精细化、量化,监管问责也比较精细化、量化,大家不要再说上面顶层设计的问题,也不要说下面执行力有问题,这次大家以问题为导向,量化的指标要一一落实到位,这是规定动作。各个地方要以质量目标作为托底,不见得把规定动作完成了,质量目标就达到了。还有一个要根据质量改善程度,采取一些自选动作。因为我们把每个区县都布置了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所以体现了监测评价精细化,体现了减排措施的精细化,也体现了监管问责的精细化,这个特点是非常明显的。

大家非常关心冬季是不是还像去年一样,我要跟大家说,这跟气象条件有紧密的关系。无论如何,今年布置的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量是去年的两倍多,将近3倍。第二,执行力。去年执行力不像今年压迫式的执行力,所以我相信今年的减排量是非常大的。举个简单的例子,去年只完成了80万户的电代煤、气代煤,今年是300万户。去年完成了不到一万户燃煤小锅炉的关停,今年是4.4万台的关停。各个部委无论价格政策还是资金投入都非常配合,比如中央财政已经对12个城市开展清洁取暖试点。还有煤炭质量问题,各个部委都会大力配合。减排量两倍到三倍,要远远高于去年。今年的气候到底怎么样?是暖冬还是冷冬?应该明确说,“大气十条”从实施以来,2014年是一个暖冬,2015年比前两年更暖,2016年是全球最暖的一年,“大气十条”经历了最难过的四年,所以很多人期待今年别再是暖冬了。有一组数据,以北京为例,从建国以来一直到2012年,发生静稳天气持续一周左右的大约只有5次,但是2013年一年就是7次,2014年6次,2015年6次,2016年6次,今年上半年已经释放了4次,剩下几次我们也不知道。但是我们组织中国大气物理研究所在9月5日进行大会商,到时候可能就知道是暖冬还是冷冬。我相信今年应该比去年好一些,这个我是非常有信心的。

把责任压下去,促使地方把工作做细

澎湃新闻:我们注意到,此次攻坚行动对地方问责有一些数字性的规定,您能否介绍一下“量化问责”的详细情况?为什么把“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电代煤和气代煤工作不实、燃煤小锅炉“清零”不到位、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不落实等问题作为量化问责的重点对象?

刘长根:量化问责是“1+6”中一个重要的压实责任的文件。今年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是大气环境质量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精神,环境保护部党组研究出台了量化问责的有关规定。主要考虑如下:

第一是利剑高悬。就是要督促大家真正干活。督查执法过程中总体感觉,各级党委政府都很努力,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还有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党委政府的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比较被动。因此,量化问责关注的重点是“2+26”城市县区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地市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这个文件的着力点就是问责。当前,特别到秋冬季以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大气治理工作不允许应付,不允许懈怠,也不允许不作为、乱作为。只要不干事,就可能摊上事,只要不担责,就可能被问责。这就是利剑高悬,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达到消除“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的目的。

第二是抓实抓细。量化的目的还是要把工作抓实抓细,在这个方面下功夫。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如果责任不压实,工作不抓细,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努力干和一般干一个样,我们的方案就只会停留在方案上,落实就成了落空。量化问责很具体,什么问题,问责什么对象,什么情形问到什么程度,都做了明确要求,就是要求地方真正抓实、抓细,抓出效果。

纳入量化问责的事项就两个,一是“任务型”问责,即强化督查和巡查交办问题的整改。如果整改不到位,要进行问责。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巡查指出问题,地方还要举一反三。如果到了10月份以后还发现很多问题,一个县发现5个问题的,那对不起,要问你副县长的责,发现10个问题要问县长的责,发现15个问题要问县委书记的责。二是“结果型”问责,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且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问责,而且问责对象是地市级领导干部。这样把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与市县党委、政府责任捆绑在一起,一层一层、一级一级地把责任压下去,促使地方把工作做细。

刚才讲到4个方面任务:一是“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力,二是电代煤、气代煤工作不实,三是小锅炉“清零”不到位,四是重点行业错峰生产不落实。这4方面问题是当前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的突出矛盾,督查过程中也发现这几方面问题最多。要通过督查,通过政府加大工作力度,把这些问题解决好。同时,通过这4项工作带动其他工作,从而推动整个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之所以这么设计,就是要抓重点、抓关键,而且界限清晰,做到了就做到了,没做到就没做到,不扯皮。

第三是长效机制。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是中央已经明确的要求,通过一件件督查,一次次问责,把责任压下去,让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机制形成起来,环保新的工作格局建立起来。不通过这些工作一步步推下去,我们很多要求就只会停留在要求上。

关于问责规定的具体内容,昨天部长在会上已经讲得很详细了,在这里不再重复。我想就下一步工作怎么考虑跟大家汇报一下。

一是拧紧螺丝。按照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安排,环环相扣,不断拧紧螺丝,对不落实、不担当、不做事的要严肃问责。

二是目标导向。通过实施严格、具体、量化的问责措施,促使各级各部门真正动起来、干起来,确保强化攻坚方案能够落到实处,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质量改善,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是精准发力。不搞面面俱到,而是奔着问题去。对量化问责的内容和事项都做了明确,更好地压实责任,推动工作。

四是部省联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与省级党委、政府联合开展专项督察。在量化问责方面,明确问责材料移交地方,由地方党委政府实施问责,问责结果要征得我们同意,同时要对外公开。到时有问责情况大家都能看见。这是我想汇报的大概情况。

“散乱污”整治是“蓝天保卫战”的需要,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

中央电视台:过去我们认为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在大型企业,这次为什么要把督查重点放在“散乱污”上?

田为勇:近一段时期,大家比较关注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说过去环保部门一直对大企业、高架源、污染物达标排放等工作抓得很紧,今年怎么突然抓“散乱污”了。“散乱污”的概念是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并且明确是在一些特殊的行业和一些领域。归纳起来有几个特点:一是“散乱污”清理整治确定范围是京津冀“2+26”城市;二是主要针对涉气“散乱污”行业;三是“散乱污”企业存在违法违规、生产工艺技术落后、超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问题。这些特点都是文件当中非常明确的。

“散乱污”问题的整治既是“蓝天保卫战”的需要,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更是依法治国的需要。

一是从依法治国角度来说。我们要全面清理整顿这些“散乱污”问题。大家都知道,新的《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都明确规定了对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而且对强化监督执法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一方面,企业要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从执法角度要体现执法公平。人人要守法,人人要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律面前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环保角度来说,要求我们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我们既反对不履行职责、疏于监管,又坚决反对不正确履行职责,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来解决这些问题,这都不是依法治国的要求。

二是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角度来说。大家都知道,“散乱污”企业工艺技术落后,没有污染治理措施,生产成本低,游离于监管之外,在市场上造成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强化督查就是要督促地方严厉打击这些违法违规企业,调整区域产业结构,让企业进行产业升级,提标改造,真正实现良性的发展,这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

三是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角度来说。工业污染源分两大类:一类是重点污染源(大中型工业企业),另一类是“散乱污”企业。通过前几年的严格执法,大企业的守法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重点污染源2016年年初达标率70%左右,到了年底接近97%。今年怎么样?1到8月份,基本稳定在97%左右,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已趋于稳定。

对这些“散乱污”企业没有任何治理设施,超标排放,严重污染,过去没人管。其污染问题越来越明显,在部分地区已经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所以整治“散乱污”企业,就是对不符合要求的、该淘汰关闭的坚决淘汰,能够提升改造、完善治理设施的,督促整改。我想对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会是一个重大的调整。

另外,就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对这些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年是“大气十条”的收官之年,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又是一个重要的瓶颈。环境保护是涉及绝大部分公众利益的民生,是最大的民生,我想这个大家应该有共同的认识。

专项督察属于随机性、点穴式的,是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补充

中国日报:我们都知道,中央环保督察已进行“全覆盖”,这次攻坚行动又提出专项督察,请问二者有什么区别?专项督察有哪些具体规定?

刘长根:现在大家都知道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正在进行,应该讲效果一批比一批好,老百姓也越来越关注,在座媒体记者也非常关心这方面工作。为什么还要搞一个专项督察,中央批准的《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里有明确的要求,除了正常的每两年左右一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督察以外,还提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可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察,不定期的、随机的、点穴式的督察。专项督察也要经过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以中央督察组名义开展,坚持问题导向,直奔党委、政府责任落实情况,要见人见事见责任,这些跟中央环保督察是一样的。但两者又有所区别。一是督察内容不同,中央环保督察内容包括国家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环境质量下降及其处理情况,特别是地方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属于综合性的督察。专项督察属于随机性、点穴式的,直奔问题去。针对具体的问题,具体的事项进行督察,这也是很多社会反映,希望有些具体的问题要加强针对性督察,我们是有安排的。

二是方式方法有所不同。中央环保督察受理举报,但是专项督察一般不涉及这方面内容。主要是针对涉及具体事项、具体问题背后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和落实责任,特别是领导责任,加强调查取证、谈话问询,形成证据链,形成案卷,移交问责。

三是时间安排不同。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时间一个月左右,前期有督察准备,后期有督察反馈、移交移送、督察整改等。中央环保督察进驻前一般有两个月准备时间,进驻一个月,然后报告起草、反馈到整改、问责、“回头看”,实际上是“连续剧”。基本督察一个省下来,到最后完成所有环节要一年半两年,接着第二轮又开始了。专项督察就是奔着问题去,采取短平快的做法,目标就是依法依纪依实进行督察问责。

专项督察也是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补充。因为中央环保督察进驻结束以后,有些地方问题可能反弹,有些地方可能整改不力,有些地方社会反映比较强烈,对此我们随时可以专项督察。实际上,我们已经开展过几次了,对保障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是很有作用的。

关于这次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的专项督察,总的考虑是:督察进驻的时间可能安排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初,进驻时间大概是20天或者15天,根据具体情况、问题的数量和工作量确定。已经制定了方案,待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大概是这么一个安排,督察进驻以后形成督察报告,同时形成问责案卷,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移交给省级党委政府,由他们实施问责,问责结果要征得我们同意,同时也要对外公开。

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是由市场的供需关系来决定的

路透社:我们注意到,在中央环保督察过程中,有一些市场产品价格出现波动,有行业内人士认为和环保督察有关,请问您对此怎么看?

刘长根:这个问题分两种情形:一是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以后,地方借势借力,切实推动一批依法依规应该解决而平时没有解决的问题,包括山东、四川、西藏和新疆等省份,这方面力度都很大。早应该解决的问题,比如明显违法违规,明显应该关停的作坊、污染源等,这次借势借力解决了。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是鼓励的。当然,我们也希望通过督察,地方能够形成长效机制,不要等督察组去了才行动,要加大平时工作的力度。

第二种情形,一些地方特别是一些基层党委政府由于担心督察组进驻后发现问题,追究他们的责任,所以提前把企业都停了、都关了,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可能影响短期的、局部的产品供应。这是乱作为,我们坚决反对。

第四批督察进驻前夕,我们得知成都市一些餐馆无故停业的消息后,即请督察组立即与当地政府沟通。成都市高度重视,立即发文明确相关要求,得到了社会广泛认可。

我记得第一批督察,我们在河南省反馈的时候,就讲到在河南省有的地方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应对督察,实际就是这个情况,我们也及时做了纠正。

刘炳江:我想补充一下,现在一些人喜欢以环保的名义说事,环保站在道德至高点,什么事都往环保身上说。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是由市场的供需关系来决定的,是综合原因的,不要总是往中央环保督察和制定秋冬季攻坚这方面引。

臭氧整体处于可控状态,重点地区臭氧浓度比较高时和美国基本相当

中国青年报:大家在关注PM2.5的同时,也在关注臭氧问题,请问当前我国的臭氧污染状况如何?采取了哪些治理措施?另外,攻坚行动方案中强调在9月底之前,完成京津冀和周边地区大气管理机构的运行,请问现在进展如何?

刘炳江:我先回答你第二问题吧,就是京津冀大气环保机构这个事。应该这么说,大家非常关心,按照中央改革的工作部署,环境保护部会同中编办已经编制完成了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的试点方案,已经报到中央。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的35次会议已经通过,要求紧紧围绕着这个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突出的环境问题,理顺机构,理顺管理的机制,尽快落实问题。

方案报上去以后,现在正在中央批复之中,估计很快就下发。我们会按照中央批复的要求,紧锣密鼓抓设置,现在正在有序地向前推进。

关于臭氧的问题,我们先看2016年总体情况,我国338个城市里面,71%就在空气质量达标上下晃动、徘徊。我国的标准值是160微克,基本与世界接轨。2016年有59个城市超标,但是轻度超标的天数累计只占4.7%,中度的很少,重度的极少。没有严重污染,更没有出现爆表,整体处于可控状态,这是2016年的情况。如果看发展趋势,国家在74个城市开展臭氧环境监测,到现在约4年多的时间,总体来看,基本上处于一种波动状态,略微上升。这是一个基本的结论。但是大家非常关心中国会不会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中国政府高度关注这个问题,世界历史上发达国家发生的任何大气污染事件我们都紧密分析。专家分析认为,发达国家发生光化学烟雾事件的时候,臭氧浓度常常在600微克以上,个别城市达到2000微克以上。而我国远远低于这个水平,现在不可能发生,将来发生的可能性也极小。我国臭氧水平和发达国家比是什么状态,我国重点地区臭氧浓度比较高时,和美国基本相当。我国全国338个城市的平均水平,和美国约十几年前的水平相当。那么今年到现在是8月末,数据已经出来了,有一定程度的上升,而且城市的数量也多了。总体分析来看,这都属于正常的波动。

举一个例子,北京连续4年上升,但是到2016年,包括今年,今年后半段看不会出现高值了,都在下降之中,这都属于正常的波动。与经济回暖、气象条件也有一定的关系。但如果仔细看今年的变化情况,我国总体上来说,因为我们有10年左右的数据分析,京津冀有所上升,长三角很稳定,珠三角基本上总体达到国家的空气质量标准,这是总体趋势。但是我们高度认识到这个问题,毕竟我国家臭氧浓度总体是在持续上升的阶段,尽管是70%多的城市在标准线附近波动。我们高度重视,核心解决形成臭氧的两项污染物。氮氧化物从“十二五”到今天,到今年,应该是连续7年实行约束性指标,“十二五”要求下降15%,从2010年到现在已经累计下降20%多,空气质量浓度已经显示出来,二氧化氮浓度在稳定地小幅度下降。我们非常重视挥发性有机物,现在“十三五”综合防治方案,已经和多个部委和地方完全达成一致。跟大家征求意见的时候,地方已经都在做了,所以可以告诉大家,整个都在可控状态,而且臭氧的防护,在各种污染物中是比较容易的,如果外面是400微克,极高了,屋子里可能只有60微克,只要中午烈日高温下,中午12点前后不要在室外做高强度的运动,没什么大的问题,大家不要有什么惊慌。

执法力度明显加大,是在认真履行法定义务

第一财经:环保部为了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了督查、检查等各类执法行动,这次又开展了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行动,请问如何建立环境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田为勇:近年来,在环境保护方面开展了很多督查、检查活动,而且越来越多。一方面,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新的《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很多新规定和新要求。大家可能知道每个月都要公布一批《环保法》执行情况,没有这些监督检查,要出这些情况可能是很难。特别是2015年新的《环保法》实施以来,大家明显感觉到,环保执法力度明显加大,这都是法律赋予的职权,是在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定职责我们大家都在努力认真履行。

另一方面,您提的问题,我理解这些活动会不会搞成一阵风、运动式的,会不会带来短期效应,存在这种担心,我觉得这是完全没必要的。中央环保督察也好,全年抽调5600人的强化督查也好,包括今年的秋冬季攻坚强化督查,实际上在过程当中我们是不断在探索一些长效机制。我们通过近几个月“2+26”城市的强化督查,总结出一套督查检查工作经验。也就是李干杰部长总结出来的一套思路,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的“五步法”,形成一个完整的督查体系。督查发现问题,交办责任落实给地方,然后巡查,督促问题解决。对整改慢的,实施约谈,对不执行的、问题突出的实施专项督察。不是像过去查完就完了,问题解决没解决不知道,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所有发现的问题都要全面落实,进一步解决。这就是长效机制。

刚才,大家可能也看到了,我们在秋冬季的攻坚方案当中,“1+6”里面,专门有量化问责的办法,这也是在实际工作当中探索出来的,怎么能够把责任真正落到基层,要用量化问责。交办的问题不完成,该问责问责。对之前清理整顿的,还有很多遗漏的,我们新发现了,也要追究责任。这都是督查检查中总结提炼出来的一些好办法,管用的机制可能会推广应用到很多方面,包括刚才我说的“五步法”,将来很多的专项执法行动中,都要运用这些方法,这就是长效机制。

秋冬季攻坚行动目标可达,督查更细

南方都市报:我有几个问题,一是攻坚行动方案要求“2+26”城市PM2.5浓度下降15%,重污染天数也下降15%,请问是如何制定这个目标的,这和“大气十条”的考核目标有没有什么关联?二是攻坚行动提出的强化督查与之前开展的强化督查相比,有什么新变化?此外,攻坚行动方案中还提到了驻点巡查,请问督查和巡查有什么区别?

刘炳江:谢谢,其实两个问题,一个是“大气十条”考核目标,一个是秋冬季基本原则。可以这么说“大气十条”,2016年底,基本上目标都完成了,除了北京的PM2.560微克/立方米有一定的难度,其他都完成了,这是第一句话。那么今年为什么秋冬季制定这个目标,人们最关心的就是这个,到了秋冬季重污染天气频发,持续时间长,浓度比较高,大家怨声载道比较多。所以今年目标就针对解决秋冬季节重度污染天气高发的问题设定目标,两个15%,一个是浓度整体下降,一个是重污染天数,如果都完成了,肯定是更加超额完成“大气十条”的任务。

目标怎么设定的,目标的设定有几个基本原则是需要遵循的,第一个可达性,能不能达到,这个要跟地方商量,如果看攻坚方案,每个城市都有非常量化的措施,这个措施多少,目标应该减多少,基本上有数的,比如我跟大家说燃煤锅炉4.4万台关停,每个城市不一样,散乱污集群也都不一样,最关键冬天的应急措施也是不一样的,以往每次重污染天气的时候,有的等风来,有的措施比较虚,不实,今年是统一的“2+26”城市一对一的过,非常实,要求你下降30%,二氧化氮的排放量那必须下降,而且对企业绝不是一刀切,这是根据可达性来的。

第二个在这个区域里,你排放高,污染了别人,比如石家庄一百多微克,济宁只有60多微克,你高,你自己要削减的多,大家尽可能削平,整个区域内大家均等一些,这是我想说的第一可达性,第二是谁高谁下降,比例就要大,除了国家规定的任务,你还要与你当地的情况相结合。

第三个大家充分考虑了气象的传输规律,北京要达到60微克左右,每次重污染,大家都看到,南风一来污染就比较多,霾一来以后,南边推到北边,北边推到南边,所以跟传输规律有关,经过科学的测算,和上下完全达成一致,谢谢。

田为勇:我回答第二个问题。前面开展的“2+26”城市的强化督查与秋冬季攻坚督查有什么区别,我想用三个更加和一个进一步来说。第一个更加就是督查方向更加明确,第二个更加就是内容更加细化,第三个更加就是调度更加精准,第四个就是我们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

第一个就是方向要更加明确。你们仔细看我们原来的强化督查方案,更多关注是工业企业,那么这次我们把它确定为3个方向,一是把工业企业稳定达标作为秋冬季强化督查的坚守方向,97%的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是我们不能突破的目标底线,要继续稳定。二是把“两散”作为秋冬季强化督查的主攻方向,第一是散乱污,9月底前全面清理完成。第二是散煤,散煤包括燃煤锅炉,煤改电、煤改气清洁能源的替换,这些工作也是作为今年秋冬季强化督查重要的内容,进入冬季后,燃煤问题会显得更加突出,所以作为主攻方向。三是把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的应对作为保障方向,一旦发生重污染,我们将提前介入提前预警,包括督查人员重新调整,围绕重污染天气应对开展一系列督查应急保障措施。

第二个就是内容更加细化。原来的强化督查方案主要是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散乱污治理等7个方面。这次强化督查更加明确到12个方面,而且具体细化到了233项任务,每个城市都有它的具体任务、具体清单。督查时拿着清单,一个一个对照检查,完不成的后面还会继续督查,一环扣一环,确保这些任务能够完成。

第三个就是指挥调度更加精准。一方面,我们是按天调度各个组,28个组每个组在地方今天去哪里,去查什么,我们都是按日调度,查的情况也是按日上报。另一方面,我们采用双向反馈式的督查。比如现在用“热点网格”“小微站”等一些高科技的手段,热点网格更加精细到500米乘500米,我们按污染浓度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出热点网格污染浓度明显比周边高出10微克,这个网格内一定有排放源。比如有施工的问题,有企业偷排的问题,还有散乱污的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一旦发现就解决掉,超过10微克一定要下来,如果没下来,找的方向不对,回过头再查,再找别的问题,所以一定要把问题找到,促使问题解决,直至污染浓度回归正常,我们叫双向反馈式,真正使整个京津冀地区更加精准地解决问题。

一个“进一步”就是执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大家觉得前期的力度已经很大,但是秋冬季力度会更大,为什么?我们还要调集力量,大家知道我们已经调集了5600人在现场,目前我们正在研究抽调一批监测人员,对大企业的稳定达标情况进行抽测,还要查处一批超标排放企业。另外,还要抽调一批特别工作组,针对重点地区进行有针对性的“点穴式”督查,对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要增派特别工作组去帮助督查。遇冬季重污染天气,根据不同的污染通道,也将派出一个或几个特别工作组。这样力度还会大,大家会感受到力度更加明显。

关于巡查和督查的关系,我想也是用三个不同来代表,第一个就是巡查的目的和督查的目的是不一样的。刚才讲了五步法: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第一步就是督查,其目的是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很重要,没有发现问题后面所有的步骤都没办法做,所以督查很重要。而巡查是“五步法”的重要环节,巡查的目的是核查地方对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地方解决问题。

第二个不同是内容不同,督查通俗地说就是查企,以查企为主,从4月7日开始到现在已经查了将近4.2万家企业,也发现了两万多家的问题,主要的目的是查企,但是巡查更主要的是两者结合,既有查企,也有督政,问题交办给政府,责任就交给政府,通过查企业看政府落实没落实这些工作,所以两个工作的内容方式不一样。督查就是按执法的方式去了解企业违法违规的情况,巡查主要看企业到底改没改,然后是地方政府怎么做的,包括他要列席党委常委会,政府的常务会,还要走访一些部门,为什么?他要了解各部门怎么落实这项工作的,所以是完全不同的,这是第二个。

第三个不同就是组织形式不同,督查是从全国抽的,大家知道从全国抽调了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参加巡查的则全部是部机关或直属单位的人员,这次我们要抽调1240人,大概每个人要搞两轮次,那就是2480人(次)的现场的重点巡查。并且是派驻到“2+26”城市及所属县(市、区),我们称之为驻点巡查。

湿法脱硫是燃煤电厂脱硫的主要技术

人民日报:最近社会上有一种说法认为火电厂湿法脱硫加剧了重污染天气过程。对此您有什么看法?

刘炳江:湿法脱硫我说三段话,我也看到了,现在中国的脱硫质疑声从来没断过,这次质疑脱硫的声音传播的比较广,涉及的人比较多,我们都看到了,我说的第一段话是现在湿法脱硫是燃煤电厂脱硫的主要技术,世界各国环保工程师和科学家,经过40多年研发应用升级的一个共同的选择,日本湿法脱硫占98%,美国占92%,德国占90%,中国占91%,世界平均占85%,湿法脱硫和干法脱硫有不同的领域,大型燃煤机组基本都采用湿法脱硫,小型的,五万千瓦以下的采用干法,因为要求比较低,这是一。这个声音出来以后,我们向德国的同行和美国的同行进行了咨询,他们给我的答复说不可理解,这是我说的第一段话。

第二段话,什么观点大家要靠数据说话,我说中国的脱硫质疑声没断过,2012年关于燃煤电厂脱硫中三氧化碳排放问题,湿烟气的问题,在不同的质疑中,在不同的刊物,不同的杂志上都有,从2012年开始,我们已经安排了进行测试,出现任何问题我们都跟踪,所以上百台机组的测试结果,可以明确告诉你,关于三氧化硫,国家超低排放已经达到60%以上,京津冀基本干完了,东部基本干完了,三氧化硫现在浓度不会超过10毫克∕立方米,平均只有几毫克,相当于二氧化硫的1/10,这点的量,完全可以忽略。关于可溶盐的问题,大家说环保部门测算,一万吨,相对于全国一年千万吨的二氧化硫而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关于湿烟气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湿法脱硫的问题,干法脱硫也不同程度的存在,不同的湿法脱硫,排放温度是50多度,干法脱硫如果也按50多度排放,也是白烟滚滚,湿法水蒸气的量比干法多10%,有人说治霾,应该进行加热,可以明确地告诉你,加热肉眼看到蒸汽,看到看不到水蒸气的绝对排放量都在那,这是很关键的观点,治霾,科学家算得非常清楚,大自然水蒸气的量很大,跟他相比,湿烟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这是我说的第二段话。

第三段话,中国电力的环保公司非常愤怒,靠拼凑一些数据,用干法否定湿法,这是不科学,中国的电力环保工程师已经开发世界最先进的超低排放,中国煤电二氧化硫浓度现在降到几十毫克,二三十个毫克,是世界上最好的水平,他们都感到自豪,感到很委屈,我今天的话我估计对他们是温暖的。所以中国电力联合会准备在19日召开会议,包括国企主流的环保工程师,德国的或者美国的同行都请过来,欢迎不同观点的人前去争论,这是我说的三段话。

良好的舆论环境是攻坚行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南方周末:在攻坚行动的6个配套方案中,有一个是宣传方案,请问在宣传方面会有什么样的安排?

刘友宾: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攻坚行动的舆论工作,把舆论工作纳入攻坚行动中统一考虑,通盘部署,制订了攻坚行动宣传方案,将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伴随式采访等方式,大力宣传攻坚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正当性和紧迫性,凝聚社会共识,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我们将及时组织报道攻坚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对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进展不力的地方政府,对各类严重侵害公众环境权益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同时,积极传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鼓励向环境违法行为说不,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环保部发布”微博微信公众号将每日发布攻坚行动进展。

我们要求地方也要高度重视舆论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大力创新传播方式,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积极配合媒体做好攻坚行动采访报道工作。

良好的舆论环境是攻坚行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离不开媒体朋友的大力支持。我们将为媒体朋友的采访报道工作提供便利和支持,共同促进形成环境守法新常态,携手打好蓝天保卫战。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主办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Co.,Ltd
电话: 0531-85870021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贞元街1277号鲁坤天鸿创谷中心A1座1-1号楼
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号:鲁ICP备19047602号 鲁公网安备 32032202000001号
技术支持:行知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