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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装、树、联”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8-31 访问数:8593次   来源: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环监函[2017]13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我部领导高度重视垃圾焚烧企业环境监管工作,李干杰部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强调督促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行业环境管理整体水平,全面推进环境信息公开透明,推动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不仅是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获得群众认可的重要基础,也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我部2017年4月20日印发《关于生活垃圾焚烧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备和联网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33 号),并于4月24日组织召开全国视频会,要求垃圾焚烧企业于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装、树、联”三项任务,即依法依规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烧炉运行数据、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推动垃圾焚烧企业加快“装、树、联”工作。截至8月23日,全国246家已建成垃圾焚烧企业中,除去已关停、即将关停和半年内技改的10家企业,有176家全部完成“装、树、联”工作,完成率74.58%。其中,北京、天津、内蒙古、黑龙江、上海、福建、贵州、宁夏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垃圾焚烧企业已全部完成“装、树、联”三项任务,安徽、山东、江苏、四川四省工作进度相对较快,安徽省完成91.67%、山东省完成90.91%、江苏省完成84.85%、四川省完成80%。山西、辽宁、吉林、河南等省垃圾焚烧企业“装、树、联”工作进度明显滞后,完成率不足20%。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依法依规完成“装、树、联”任务,是我部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省级环保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

  一、对尚未完成“装、树、联”任务的垃圾焚烧企业进行调度,列出任务最终完成时间表,并报送我部(可不以文字形式报告)。

  二、对逾期仍未完成“装、树、联”任务的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规定,予以顶格处罚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自2017年10月1日起启动按日连续处罚。

  三、前述工作进度明显滞后的省份,要指定专人督导未完成“装、树、联”三项任务的企业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我部将按周调度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省份,直接派员进行点对点式督导。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 张旭东

  电话:(010)66556464(兼传真)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8月23日

 

                                                                                     来源:国家环保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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