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网站, 今天是 : 
首页 > 新闻信息 > 公示公告 > 公示公告
山东以查促改强化监管 对10个设区市开展省级环保督察
发布日期:2017-08-11 访问数:7367次   来源:

本报记者周雁凌 见习记者王文硕济南报道 今年以来,环境保护部先后组织开展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山东省委、省政府也对10个设区市开展了省级环保督察。

督查发现,山东部分市存在个别企业治污设施建设不完善或运行不正常、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不到位、“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进展缓慢等问题。

对此,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分别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的指示批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群要求以环保督查问题整改为契机,从快、从严、从细抓好问题整改。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各级环保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重大执法检查要亲自谋划,加快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各市要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企业清单,并向社会公开。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确保8月底前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高架源全部限期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9月底前,全部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加快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整治。不能按期完成的,实施停产整治,并依法进行处罚。

 

                                                                                         来源:中国环境报

 

 

主办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Shandong Academy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Co.,Ltd
电话: 0531-85870021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贞元街1277号鲁坤天鸿创谷中心A1座1-1号楼
信息产业部ICP/IP地址信息备案号:鲁ICP备19047602号 鲁公网安备 32032202000001号
技术支持:行知科技